我省“单独两孩”政策明日正式施行

01.06.2014  00:10
海南网台消息(直播海南):
        在昨天的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经过修订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表决通过,并将于6月1号起施行,这也意味着海南“单独两孩”政策正式落地。
        小越今年8岁,最不喜欢待在家里,因为,他是独生子,平时父母工作忙,在家里根本就没人陪他玩。所以,小越一直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能有个弟弟或妹妹。
        虽然,小越的妈妈是独生女,但他的爸爸并不是,受之前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小越的父母一直没有生第二胎。而新修改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城镇居民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情形之一,由“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一方为独生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也就是说,小越的父母将符合生育两个孩子的新政策。当然,对于很多单独家庭来说,这都是一个好消息。
        而从明天开始,新修改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始施行,修改后的第十六条提出,符合6类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1、经省或者设区的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2、离婚后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协议或者依法判决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的家庭无子女的;3、丧偶后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4、经县以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鉴定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5、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6、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同时,新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还对独生子女的奖励以及“失独”家庭的救助进行了修改和提高,像独生子女奖励费将从“每月领取不低于30元”修改为“每月领取不低于100元”等。直播海南记者报道。
 
 
        (视频编辑:潘家仑      文字编辑:张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