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单独两孩获批同时停发独生子女费

04.06.2014  14:19

生育两孩获批同时停发独生子女费

是否会迎来生育高峰?

千呼万唤始出来,“单独两孩”政策终于落地海南了!那么,“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是否会使我省迎来生育高峰?“单独两孩”政策的放开是否意味着我省计划生育政策就此放松?“两孩”与“一孩”生育是否有间隔?就相关热点问题,海南特区报记者采访了省人大、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

“人口问题始终是关系我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表示,为稳妥扎实地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查测算和风险评估,我省当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已生育一个孩子的城镇居民夫妇有9627对。据介绍,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后,全省每年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多出生3000人左右,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提高0.3个千分点,风险可控。有关负责人指出,只要我省不放松计划生育工作,低生育水平仍可保持稳定,我省“十二五”规划的人口总量控制目标仍可顺利完成,对我省经济、社会、教育、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不会造成太大压力。

“实行单独两孩政策并不意味着计划生育工作的放松。”省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继续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继续加大奖励扶助力度,落实各项法定奖励优待政策;同样,对于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家庭将依法处罚。

按照我省现行生育政策及子女数计算方式,同时满足以下这些条件才算是独生子女——1.没有同胞兄弟姐妹2.没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3.没有父母再婚后形成的继子女兄弟姐妹4.没有父母收养形成的兄弟姐妹。

特殊情况:由上述关系形成的兄弟姐妹在其母亲育龄期内均死亡的,也可以算作独生子女。

省人口计生委负责人解释,所谓“生育间隔”主要指,可生二孩的夫妇生育第一个孩子到生育第二个孩子间隔的时间。据介绍,2003年,我省就在全国率先取消了生育间隔期。此次,我省放开“单独两孩”,同样不设生育间隔。

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一省份,该如何申请?省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单独”夫妇双方,可自愿选择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省份的生育政策的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为我省户籍,另一方为外省户籍,且两省均已放开单独两孩,可到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两孩生育许可证。该负责人强调,在哪里申办直接影响孩子未来户口落在哪里。

据悉,《条例》根据我省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最低基数标准,将城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每月最低30元提高到每月最低100元,鼓励夫妻积极实行计划生育。

那么,申请生育二孩的,何时停止发放独生子女费用呢?据计生部门介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可申请再生育一胎。批准再生育时应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停止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费。

省人口计生委负责人指出,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已经生育两孩的“单独”夫妇,将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做处理。也就是今年6月1日零时之后出生的“单独”两孩才合法,而之前出生的将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