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海南(1):科学立法 引领海南改革发展

12.11.2014  00:41
海南网台消息(海南新闻联播):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乎改革全局,决定民族前途命运。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南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推动地方和特区立法、加强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从今天起,《海南新闻联播》推出“法治海南”系列报道,聚焦海南依法治省的探索实践。开篇首先从用好用足用活地方立法权和特区立法权,推动科学立法、服务海南发展说起。
      这是今年11月6日出版的《光明日报》,和11月10号出刊的《瞭望新闻周刊》。在前后不到一周时间内,两家国字号媒体在重要版面的大篇幅聚焦,再加上大量的新媒体转发,让正在全面推动深化改革的海南备受关注。通过立法推动制度创新、引领改革发展,海南一直在路上。
    央视新闻联播:海南的海口拥有我国面积最大的连片红树林,为了呵护好这片珍贵的绿色财富,当地出台了多项新举措,为红树林湿地保护...
        这是2014年4月1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的新闻消息。报道将镜头对准海口东寨港,对海南通过立法为红树林保护划红线,关停转移周边近10家养猪场和数千亩虾塘,推动红树林保护面积从5万亩增加到12万亩的显著成效给予了全景展示。从毁林挖塘,到填塘造林,再到现在的开发保护,曾经受伤的红树林开始重现生机。
        现场声  :表决结果,赞成36票,通过!
        赞成3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这是值得历史铭记的时刻。2014年3月,海口市人大常委会议全票通过的《关于加强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决定》,开启了海南省红树林保护的新篇章。
          同期声:海口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朱韶雄
(这个《决定》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东寨港红树林湿地的保护和管理,用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来保护我们的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最大本钱。守住这条红线,需要更有力的制度法规办法监督管理。近年来,海南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将立法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思考,放在国际国内和全省发展大环境中审视,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立法。《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海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海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30多个地方性法规陆续出台或修订,为保护海南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构建起绿色法律屏障。
        这本今年8月份正式出版发行的《海南省地方性法规汇编》,厚达1553页,共收录截至2014年6月海南人民代表会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和批准的245个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定、决议,涵盖了民主政治建设、行政管理、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资源等多个类别。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议通过和批准的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45个,为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全面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立法过程中,海南坚持急需先立、完整统一、问题导向、务实管用,以增强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今后海南将继续用足用活地方立法权和特区立法权,突破体制障碍,为改革发展开路。
        同期声: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永利
(形成了以管总的《国际旅游岛基本法》为统领,以旅游业及相关产业发展的法规为主干,以改善与保护民生及环境建设的法规为支撑的法规架构体系。)
 
 
        (视频编辑:张秋菊      文字编辑:张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