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取消药品加成

23.09.2014  10:50

      原标题:海南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县级公立医院将全面推行“先住院后结算”

      今年,海南将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包括“先住院后结算”,取消药品加成,完善补偿机制,控制和减少药品流通环节、挤干药品价格水份等措施都将逐步实施。同时,将在今年年底启动三亚市中医院等7家公立医院作为第二批改革试点单位,这是记者昨日从海南省深化医改工作培训暨推进会上获悉的。

      提高在基层就医的报销比例

      从今年6月10日起,海口市属5家公立医院(即海口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全部住院病房开展“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在此基础上,海南将继续在在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先住院后结算”制度,改变传统的住院病人先交押金的做法,确保病人得到及时、安全、有效的治疗。

      今年8月出台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指出

      要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充分发挥政策报销的杠杆作用,进一步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差别,提高在基层就医的报销比例,引导参保患者根据病情分级就医、双向转诊。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今年,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贴标准从每人的280元提高到3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35元,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2015年,补助标准将进一步提高,城镇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将提高到360元,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

      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养医机制

      会议指出,医疗改革的重点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由省、县按比例给予补偿,鼓励县级公立医院通过优质服务获得合理收入,统一调整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

      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完善补偿机制方面,医疗服务的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2个渠道。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上调医疗技术服务价格70%、增加政府投入和医院控制成本予以补偿30%。

      改革后,县级公立医院可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合理增加收入,允许公立医院在坚持公益性、确保基本医疗的前提下,延伸健康服务业,扩大服务范围,发展保健、康复、疗养、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探索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整合建立股份制的医疗机构。

      会议还要求,医疗改革中,实行招采合一、量价挂钩、限价采购等多形式的药品招标采购改革,允许医院二次议价,积极探索药品“一品两规”和“两票制”,控制和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逐步挤干药品价格水份,实现药品“为用而购,去除灰色,价格真实”。加强对重点药品的监控,开展高值医用耗财网上阳光采购,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财。

      年底再增7家医院为第二批试点

      2013年,海南选择文昌市、澄迈县、昌江县、保亭县、屯昌县、陵水县第一批6家县级公立医院进行综合改革试点。试点以来,出现了“三降二增”的变化,即次均费用、药品比例、患者负担有所下降,医院业务收入、患者满意度增加。

      会议透露,在全省7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市县(三亚市人民医院先前启动)的基础上,2014年增加了三亚市中医院、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琼中县人民医院、琼海市人民医院、定安县人民医院、定安县中医院、东方市人民医院等7家公立医院作为海南第二批改革试点单位,计划于2014年底启动。重点在建立科学补偿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新探索。

      同时,海南将把定安县中医院作为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进行重点突破,将三亚市作为国家和海南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进行重点突破。各市县要按要求出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和配套措施,确保2014年试点县(市)的数量覆盖50%以上,2015年全面实施。(记者张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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