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 实行院长年薪制

23.09.2014  10:52

      原标题:海南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实行院长年薪制

      调动医疗人员积极性也是海南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之一。9月22日召开的海南省深化医改工作培训暨推进会上透露,今年医疗改革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探索建立以理事会(董事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探索建立职业年薪制。同时,鼓励支持社会办医。

      省卫计委主任韩英伟介绍说,在下一步公立医院改革中,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探索建立以理事会(董事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探索建立公立医院院长的选拔任用和职业化培养制度,实行院长年薪制。院长的年薪由财政核拨,让院长切实代表政府管好医院、看好医生,发挥医院改革的主体作用。除了推行院长年薪制,医师、技师和临床药师也将纳入年薪制试点。

      同时,在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与岗位工作量、医疗质量、医德医风、病人满意度挂钩,通过院科两级考核后发放。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比例由各市县自行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进一步强化医生治病救人的责任。

      按照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标准和办法,市县政府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年度与平时相结合的方式对医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院长年薪挂钩。院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不超过医院职工年平均奖励性工资的3倍核定,纳入医院绩效工资总量。“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韩英伟说,允许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合规报酬。

      此外,根据今年8月出台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海南将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卫生事业,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省及各市县都要向社会公布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原则上公立医院不再增加床位,不足部分由社会办医补充。政府部门要为社会资本办医创造条件,重点解决在准入、人才、土地、投融资、服务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南海网记者李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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