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又是黄豆芽!保亭保城郑米豆芽生产小作坊被罚款7500元

28.12.2020  16:03

  12月28日,记者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生产销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要求的黄豆芽,保亭保城郑米豆芽生产小作坊被罚款7500元。

  9月22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保亭保城郑米豆芽生产小作坊生产销售的黄豆芽(规格:散装,生产日期:2020年9月19日)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执法部门调查,9月19日保亭保城郑米豆芽生产小作坊当天生产该批次黄豆芽100kg,销售价格2.00元/kg,销售价格6.00元/kg,9月22日用于抽样的黄豆芽3kg,其余黄豆芽全部销售出去,无下架封存的该批次黄豆芽,因销售时间较长,已无法召回。

  据介绍,近日,保亭保城郑米豆芽生产小作坊因生产销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要求的黄豆芽,被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7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