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村公路长期失管交通事故多发 将配交通协管员

31.07.2014  11:05

      原标题:我省多数农村公路长期处于失控状态公安厅决定

      各村镇要配交通协管员

      7月30日,省公安厅在儋州市召开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会议指出我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面临着车辆大发展、隐患大暴露、管理大考验的严峻形势,导致农村交通事故多发。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仍处于缺人、缺钱、缺重视、缺投入的阶段。会议要求,2015年7月底前,在我省所有乡镇和村两级全部建立交通协管员队伍,协助管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

      农村公路长期失管交通事故多发

      据省交警总队陈鸿飞总队长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面临着车辆大发展、隐患大暴露、管理大考验的严峻形势,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仍处于缺人、缺钱、缺重视、缺投入的阶段。

      海南是农业占主导地位的省份,据统计,截至2012年,我省农业人口559.67万,占全省总人口的62%,农村公路里程23580公里,占全省公路总里程的94.2%,全省共有207个乡镇,73个成建制农场,2873个村委会,16521个自然村。但是,全省只有41个乡镇有交警中队,仅占乡镇的20%。乡镇交警中队共有民警127人,协警(协管员)379人,平均每个中队管辖20个乡镇,65个村委会,456个自然村,平均每2名警力管辖农村公路里程93.2公里,警力严重不足,管理的资源和力量远远不能适应农村道路交通的发展,这是我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一个非常突出的矛盾。

      由于管理资源的发展严重滞后,客观上造成绝大部分农村公路长期处于失管失控的状态,交通事故多发,而且呈逐年明显增多的趋势。2013年,农村道路共发生事故1589起,死亡571人,分别占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63%和74%,比2008年分别增加8%和4%。2008年至2013年,全省农村道路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36起,死亡136人,分别占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及死亡人员总数的57%和58%。

      2013年,我省农村道路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上升64.2%、104.2%和62%,死亡人数占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数三分之一。

      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四级网络”

      会议要求建立“省、县(市)、乡镇、村委会”四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县(市)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村委会两个层面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把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纳入县(市)和乡镇政府工作政绩,纳入安全生产及社会综合治理考核体系,重点推动全省市县、乡镇、农村三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落实。

      要把农村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做为我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硬性工作任务,力争用半年到一年时间,于2015年7月底前,在我省所有乡镇和村两级全部建立专职和兼职的交通协管员队伍,在乡镇按每个村委会至少1名专职协管员标准配备,协助乡镇交警中队或农村公安派出所,管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协管员经费保障由市县政府或乡镇政府负责。同时,要充分利用村委会村民组织作用,发动威信高、群众基础好、说话管用、能办事的村干部做兼职交通协管员,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省公安厅明确,农村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交通安全宣传和违法劝导、村里的交通秩序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基础信息台帐登记建立、协调办理机动车牌照和驾驶员等相关交通管理方面的工作。省公安厅明确,在没有交警中队的乡镇,明确赋予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承担起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缓解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失管失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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