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6市县骗取资金1133万元 重点项目虚报造价2亿多

29.07.2014  09:39

  海口网7月29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陈敬儒)2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交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审计结果表明,一年来,我省审计工作加大对涉农专项资金、重点民生工程、政府投资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及金融企业等审计力度,促进增收节支7.27亿元。

  17单位超预算153万

  省审计厅副厅长何琼妹在会上指出,我省审计工作始终把中央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审计内容,重点关注财政、税收、地方政府债务、保障性住房、扶贫资金、财政存量资金等政策和措施执行情况,对省级预算部门单位2013年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进行了审计。

  三公经费方面,报告指出,94个部门“三公经费”开支比年初预算4.2亿元减少21.4%,比上年支出减少15.4%。仍存在一些问题:17家预算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152.84万元;3个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无预算支出6.92万元;13家预算单位“三公经费”超范围支出27.06万元,用于公车运行维护16.35万元,公务接待10.71万元。

  部门预算单位决算(草案)方面,有74个单位55.6亿元的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2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485.62万元; 4个单位决策不当造成损失浪费235.18万元;6个部门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1843.8万元,其中省体校私存私放收入262万元、省艺校“吃空饷”套取财政资金126.31万元并私存私放。

  地方政府性债务方面,增长较快。截至2013年6月底,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比2010年底增加363.87亿元,年均增长18.58%。从行业债务状况看,截至2013年6月底,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和取消收费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余额分别为50.71亿元和11.31亿元,债务偿还存在一定压力。

  重大民生:安居工程存在质量缺陷

  近年来,我省审计工作始终把维护好老百姓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计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肃查处侵害老百姓利益的突出问题。报告披露,2013年,我省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实际开工5.6万套,竣工5.23万套。审计发现,4个市县1.63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闲置长达1年以上,三亚市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09亿元;6个市县2.88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不到位。13个市县177户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农垦总局及7个市县(部门)14个项目5195套施工图纸不合格或者未按图施工,其中4个项目452套保障性住房因施工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存在质量问题;文昌、琼中、屯昌3个市县4个项目1056套保障性住房屋顶出现墙面出现开裂、渗水等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以及消防问题。

  查出违纪违规金额5.05亿

  今年上半年,集中全省审计力量对18个市县2011-2013年涉农专项资金开展大规模审计,揭露了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审计资金21.55亿元,查出违纪违规金额5.05亿元。

  东方市扶贫办原主任符某在橡胶苗采购招标中,故意设置苛刻条件,造成3次流标后,降低条件以邀标形式使其胞弟公司高价中标。陵水县扶贫办用625万元购买来路不明的化肥充当美国太平洋硫酸钾复合肥,发给1.3万户贫困户使用。

  审计发现扶贫物资采购相关部门公职人员与供货商相互勾结,搞虚假询价,抬高价格。据统计,67%的主要物资采购价格平均高于当期市场价格的30%,有的甚至是市场价的2.6倍,因采购价格虚高造成的损失估计达4226万元。

  抽查17个市县发放的扶贫物资2998万元,仅有889万元发放给了扶贫对象,约占30%。部分村“两委”干部私用分配权,谋取扶贫物资占到30%以上,保亭县3个村干部领取了全村55%的扶贫物资,昌江镇乙在村书记领取了全村34%的扶贫物资共计6万元;部分扶贫物资被虚报冒领或当作“人情”发给关系户,乐东县某副局长领取扶贫槟榔苗2000株,乐东县扶贫办发放人情物资共计29.81万元。

  16个市县违规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用313万元;陵水、屯昌、临高、东方4个市县违规使用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资金公款旅游100万元,东方市扶贫办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还组团到山西、安徽公款旅游。

  发现大棚造价严重造假

  报告指出,市县相关主管部门工作严重失职,甚至渎职。抽查133个8190亩大棚,发现大棚造价严重造假,不足标准造价的三分之一,却按标准造价来领取财政补贴,共套取资金5231.67万元。钢管质量问题突出,质量差到钢管徒手可以折断,大棚刚建好已锈迹斑斑。

  以虚假大棚面积套取财政资金1653.6万元,涉及49个虚假大棚1780.79亩,占抽查资金7%。屯昌县国土局土地交易与技术服务中心陈某,收受贿赂9万元,篡改大棚测量数据,虚报面积95.28亩,使得财政补贴资金135.81万元被骗取。白沙县李某申报40亩大棚建设补助资金,实际仅建19.01亩,骗取财政资金31.49万元。

  部分企业和个人以虚假身份冒领财政资金2409.34万元。白沙县3家公司虚假注册7个合作社,骗取财政超额补助资金467万元。琼中县某公司和4个非农户成立7家合作社,骗取财政补助资金855.64万元。11个市县121个大棚5180.15亩闲置或损毁严重,涉及补贴资金6746.79万元。

  6市县通过虚报骗取财政资金1133万元

  报告指出,6市县对11个项目的验收把关不严,甚至编制虚假竣工验收和结算资料,重复支付材料价差和工程款,施工单位以虚报工程量、虚列工程项目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1133.19万元;5市县存在内部操控项目的情况,部分项目从设计、施工、验收、决算全过程都由农综部门内部人员操控;陵水县广进洋项目5个标段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322.64万元;乐东县白新等田洋11个标段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217.9万元;保亭县农综办重复计算土方工程,骗取财政资金132.57万元。乐东县的田洋整治项目监理资料签证单都是造假的。

  抽查的合作社7成有假

  审计发现,我省虚假合作社和运行不规范问题较严重。抽查150家合作社,基本规范的合作社只有23家,占15%;“假合作社”有70家,占47%;运行不规范,合作程度较低的57家,占38%。即使是全省已认定的190家省级示范社,获取财政补助的53家中有50家不符合认定标准,占94%,其中17家还属于“假合作社”。资金管理较为混乱,导致出现一些合作社多头连续多次获取超额补助资金、重复申报等突出问题,共2147.26万元被骗取、套取、多领和闲置浪费。其中,24家合作社虚假申报项目骗取资金673万元,14家合作社多头重复申报或“报大建小”套取资金952.94 万元,10家合作社使用虚假发票1493.14万元。

  虚报工程造价款2.06亿

  报告指出,2013年,实现省级重点项目全覆盖,共开展116个项目,涉及金额153亿,查出虚报工程造价2.06亿元、损失浪费0.63亿元、违规金额24.8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2.51亿元。12个项目建设单位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决策失误、概算批复计量失准等问题,建安工程均超概算10%以上,涉及金额4.31亿元。一些项目投资失控,如琼台师范桂林洋校区项目超概比率高达181%。

  116个项目中有101个项目通过虚增工程量、虚假签证、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高估冒算等方式虚报工程造价,涉嫌骗取政府投资款2.06亿元,最高虚报率达50%。5个市县污水垃圾项目虚报工程造价共计9501.18万元,最高虚报率达47.31%。

  勘察设计失误导致增加投资1.25亿元。屯昌至琼中高速公路、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旅游公路项目存在设计勘探失实,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以及擅自变更施工材料,变更取土场等问题,导致政府投资损失或增加投资1.11亿元;东郊至龙楼旅游公路由于设计的取土场不符合实际情况,导致预算虚高1450.23万元。

  5个项目有围标串标违法行为,涉及金额3.68亿元;3个项目违规以概算招标、规避招标内部指定施工单位,涉及合同金额15.88亿元,三亚崖州中心渔港以概算招投标,涉及违规金额14.9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