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审计报告出炉 查出涉农专项资金违规超5亿元

29.07.2014  11:21

      原标题:海南2013年审计报告出炉查出涉农专项资金违规超5亿元

      101个项目虚报造价2.06亿元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方面,审计中同样发  现了问题,尤其是虚 题已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

      在昨日召开的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省审计厅副厅长何琼妹向常委会委员报告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省审计厅对18个市县(除三沙市)2011—2013年扶贫资金,11个市县大棚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等开展审计,在审计资金21.55亿元中,查出违纪违规金额5.05亿元,发现案件线索24件,已陆续向有关部门移送进一步查处。

      A:审计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总体情况:公共财政支出去年11月底仅完成69.7%

      对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发现: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进度较慢,截止2013年11月底仅完成69.7%,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度缓慢是主要因素;财政存量资金巨大,截止2013年底,全省各级财政存量资金共计756.72亿元;地方税收征管信息共享机制不通畅,共漏征漏缴税款3.94亿元。对于省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发现,96个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

      发现问题:省艺校“吃空晌”套取财政资金126.31万元

      有6个部门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其中省体校私存私放收入262万元,省艺校“吃空晌”套取财政资金126.31万元并私存私放。这两个单位因严重违纪问

      三公经费:省本级2013年度会议费支出压缩了一半

      对三公经费的审计发现,省级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总体情况较好,94个部门“三公经费”开支比年初预算4.2亿元减少21.4%,但仍存在问题:17家预算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152.84万元,3个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无预算支出6.92万元,13家预算单位“三公经费”超范围支出27.06万元。对会议费的审计发现,省本级2013年会议费支出9,711.4万元,比上年节约了9,855.82万元,压缩了一半。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发现,全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额债务1050.17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仍存在:债务增长较快,近三年年均增长18.58%;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占债务余额的56.74%等情况。

      B:涉农专项资金绩效审计

      总体情况:查出违纪违规金额5.05亿元

      审计厅对18个市县(除三沙市)2011—2013年扶贫资金,11个市县大棚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等开展审计,审计资金21.55亿元,查出违纪违规金额5.05亿元,发现案件线索24件,已陆续向有关部门移送进一步查处。

      “有组织的高智商犯罪使得违纪违法问题更加隐蔽也更加胆大妄为,有些违法事项堂而皇之通过市县政府会议审核,他们严格按制度来造假,把制度当成儿戏,一切都在他们掌控之中,政府公职人员成了他们犯罪的工具。”针对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在报告中严厉指出,“层层审核程序合法,手续齐全符合要求,但内容违法结果不符”是涉农资金使用的真实写照。此外,部分干部庸懒散贪行为严重,审核走形式、验收走过场,甚至内外勾结,使得违纪违法问题一路畅通无阻。

      发现问题

      扶贫资金方面17市县2998万元扶贫物资仅889万元发放给扶贫对象

      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招投标问题。东方市扶贫办原主任符某在橡胶苗采购招标中,故意设置苛刻条件,造成3次流标后,降低条件以邀标形式使其胞弟公司高价中标。屯昌县扶贫办为规避招投标,将扶贫物资采购化整为零,造成橡胶苗错过种植季节,损失严重。

      存在虚假询价人为抬高采购低价问题。据统计,67%的主要物资采购价格平均高于当期市场价格的30%,有的甚至是市场价的2.6倍,因采购价格虚高造成的损失估计达4,226万元,占抽查金额的38%。

      存在供货来源不正,假化肥、劣质种苗充斥于扶贫物资问题。如陵水县扶贫办用625万元购买来路不明的化肥充当美国太平洋硫酸钾复合肥,发给1.3万户贫困户使用。近3年采购的橡胶苗占扶贫物质采购的27%,但全部没有《检验合格证》,成活率低、抗病差,危害长远。在畜牧种苗采购中普遍存在缺斤短两情况。

      存在层层截留私分扶贫物资问题。审计厅抽查17个市县发放的扶贫物资2,998万元,仅有889万元发放给了扶贫对象,约占30%。琼海、万宁、定安等3市县将采购来的24.3万元物资,又当作扶贫物资发还给供应商,个人从中渔利;部分村“两委”干部私用分配权,谋取扶贫物资占到30%以上,保亭县3个村干部领取了全村55%的扶贫物资,昌江镇乙在村书记领取了全村34%的扶贫物资共计6万元;许多乡镇无论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一律平均发放;部分扶贫物资被虚报冒领或当作“人情”发给关系户,乐东县某副局长领取扶贫槟榔苗2000株,乐东县扶贫办发放人情物资共计29.81万元。此外,东方市、屯昌县均发现冒名领扶贫物资的情况。

      存在违规挤占扶贫项目管理费的问题。16个市县违规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用313万元,其中用于接待费支出154.04万元。陵水、屯昌、临高、东方4个市县违规使用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资金公款旅游100万元,东方市扶贫办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还组团到山西、安徽公款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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