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电动车,海口6人被曝光!

03.05.2022  17:28

  5月3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被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姓名:周某威

  车牌:海口001718

  身份证:4600061996****7210

  违法路段:向荣路

  酒精检测值:29mg/100ml

  姓名:暴某庆

  车牌:海口745113

  身份证:2306221987****4953

  违法路段:向荣路

  酒精检测值:132mg/100ml

  姓名:王某俊

  车牌:海口562680

  身份证:4600271981****2033

  违法路段:向荣路

  酒精检测值:140mg/100ml

  姓名:史某民

  车牌:海口084596

  身份证:4601041982****0933

  违法路段:向荣路

  酒精检测值:124mg/100ml

  姓名:陈某洪

  车牌:海口274202

  身份证:460001994****2618

  违法路段:海秀中路

  酒精检测值:147mg/100ml

  姓名:黄某海

  车牌:海口286327

  身份证:4601021987****0619

  违法路段:海秀中路

  酒精检测值:128mg/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