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将可异地补换 2017年7月全国实施

13.11.2015  23:26

海南网台消息(直播海南):

身份证关系到我们每个人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而身份证一旦丢失,或者需要换领、补领就得回户籍所在地办理。这对大量在异地居住工作生活的人来说,太折腾太费事。好消息是,根据公安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我国将在2017年7月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  异地换证、补证、挂失等“三项制度”。这将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下面就来通过一个短片,了解《意见》的具体细则。

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流程

第一步:居住地受理

图: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户籍地签发

图: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制、发证

图: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收费方面,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值得关注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  以确认身份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直播海南编辑报道。

 

(视频编辑:潘家仑      文字编辑:张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