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动态第088期

20.06.2017  02:11

 

脱贫攻坚动态

 

第088期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他山之石

 

编者按:中央通报2016年度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后,各省坚持问题导向、刀口向内,梳理和剖析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铺开集中整改工作。现将河北、云南的做法摘发,供参考借鉴。

 

河北实施十大专项行动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梳理出5大类、21个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对9个设区市、14个县及省直有关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在抓好点对点问题整改的同时,实施十大专项行动,全面开展自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整改落到实处。

实施扶贫资金规范管理使用专项行动。针对个别地方扶贫资金违规违纪、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产业扶贫入股分红缺乏有效风险防控等问题,出台《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整改工作方案》,责成有关县依法依纪严肃调查处理,追回违规使用资金,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全省62个贫困县2015年、2016 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项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制定《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资产收益项目风险防控实施办法》,保障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加强统筹整合资金管理,确保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资金分配到贫困县的比例高于该项资金平均增幅。

实施精准识别精准退出专项行动。针对部分低保脱贫人口“一兜了之”和错退等问题,出台《农村低保贫困人口精准核查整改工作方案》,逐县逐户进行核实,达不到退出标准的一律回退建档立卡系统,继续给予扶持。出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回头看”试点工作方案》,在阳原、饶阳、涞源、阜平4个县开展“回头看”试点,逐村逐户、同步识别贫困人口和低保对象,7月底完成试点工作,8月份起在全省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提高全省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整体水平。

实施精准帮扶专项行动。针对一些地方帮扶工作不扎实问题,出台《精准帮扶专项整改工作方案》,逐县逐户开展核查,以县乡干部为主体,为每个贫困户明确1名帮扶责任人,1名干部一般帮扶3户、最多不超过5户,做到因户因人施策,不脱贫不脱钩。制定《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对选派范围、帮扶户数量、职责任务、管理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已安排5.6万名干部结对帮扶10个深度贫困县的贫困户,近期实现全省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全覆盖。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行动。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滞后、部分已搬迁贫困人口未脱贫等问题,出台《易地扶贫搬迁专项整改工作方案》,下发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县限期整改到位。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选址、方案编报、资金管理、建设管控、项目验收等进行明确和规范。5月26日召开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汪洋副总理有关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宣传解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贷款支付流程、搬迁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产业扶持等相关政策,调度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加快推进搬迁项目建设。

实施危房改造专项行动。针对部分贫困户危房改造尚未全覆盖、补助标准低、无力改造等问题,出台《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整改工作方案》,核准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底数,全省危房改造户共计15.4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5万户;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对10个深度贫困县、52个其他贫困县、非贫困县4类重点对象新建、维修每户补助标准分别较2016年提高70% 、50% 和30%以上;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共建养老幸福院,兜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实施医疗保障救助专项行动。针对部分地方医疗保障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出台《加快推进<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的落实工作方案》,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财政全额资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线”“一站式”报销结算。7月份开始,实施县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三重保障线”记账结算,贫困患者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只需结算个人应负担费用。

实施扶贫作风整顿专项行动。针对个别地方存在干扰考核问题,出台《转变脱贫攻坚工作作风整改工作方案》,在全省贫困县实施以树立求真务实作风为重点的专项整改,健全问题举报受理及查办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对查实的脱贫攻坚不严不实问题,定期通报,限期整改,真正把求真务实的导向树起来,把真抓实干的规矩严起来。

实施扶贫督查专项行动。5月9日-20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省直有关部门组成11个督查组,由厅级领导带队,深入14 个承担国家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的县和19个2016年度拟退出的县,抽查贫困村62个、非贫困村31个,贫困户465户、脱贫户189户,考察产业项目62个,发放调查问卷654份,全面督导问题整改工作。5月24日上午,省领导对脱贫攻坚存在突出问题的4个贫困县和2016年扶贫成效考核排名靠后的7个贫困县的县委书记或县长进行集体约谈;24日下午,召开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对省直部门、有关市县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题调度。

实施扶贫审计专项行动。出台《全省扶贫审计工作方案》,将45个国定贫困县和片区县列入审计范围,围绕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建设运营等开展全面审计,督促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和完善相关制度。目前已完成10个贫困县扶贫审计工作,向10个县和15个省直部门下发《审计反馈问题整改通知书》,做到与国家反馈问题同一整改标准,同一整改要求,同步整改到位。

实施扶贫巡视专项行动。将全省45个国定县和片区县列入年度巡视计划,今年重点对2016年退出县和2017年计划出列县的主体责任落实、脱贫成效、突出问题等进行巡视,督促推动脱贫攻坚重大政策、重点工作落地见效。目前,正在对首批14个贫困县开展巡视。

(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

 

云南四个方面抓整改

 

2016 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通报并被约谈后,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掀起了一场贯彻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脱贫攻坚整改。

一、以上率下抓整改。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密集深入大理、怒江、红河、昆明、普洱、德宏、保山、临沧、西双版纳等州市贫困乡村督导整改,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系列专题会议,通报考核约谈情况,研究整改落实工作,部署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四类对象农危改、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的措施。分两批约谈16个州市委书记,面对面考问有没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有没有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有没有与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的鱼水深情,有没有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来抓,有没有全面掌握脱贫攻坚的政策要求,有没有把脱贫攻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看齐对标抓整改。省委、省政府把“一高于、两不愁、三保障”和“两率一度”转化为考核指标、核查程序、调查问卷和评价规范,部署启动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聚焦中央和省级考核通报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专项督查方案》,逐项明确省级部门牵头责任和地方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各部门全面看齐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对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推动存量问题全部“清零”。目前,共排查出6个方面36大类641 项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全面实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管理。

三、紧盯短板抓整改。针对贫困人口不精准问题,初步形成《进一步打牢精准扶贫基础工作方案》,省级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20个县73个行政村132个自然村开展了抽样调查,确保7月底前完成扶贫对象动态管理。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问题,出台《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着重解决搬迁对象精准、资金补助标准、建房标准问题。农村危房改造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 类重点对象,确保2018年全面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针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问题,认真落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6月底前全面纠正和处理2013-2016年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年内实现2016 年及以前结转结余的财政扶贫资金全面“归零”。针对帮扶工作不扎实问题,统一制定帮扶“明白卡”,核实调整一人帮十户以上以及村干部作为帮扶责任人的问题,改进帮扶方式,扩大贫困群众在帮扶项目各个环节的参与度。针对基本医疗保障薄弱问题,启动因病致贫、返贫数据核实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实施资助参保、报销倾斜、兜底保障和分类救治等政策,加强健康扶贫考核力度。同时,对提高产业扶贫的组织化、产业化程度,解决贫困家庭辍学率高、完学率低、职业教育普及率低问题,制定教育精准资助政策措施,加强农村低保对象精准管理等作出专项安排部署。

四、压实责任抓整改。把五级书记抓扶贫、党政同责促攻坚贯彻到实际工作当中,“一把手”切实做到关键环节亲自协调、重点项目亲自调度、工程推进亲自督导。明确不承担政府职务的党委副书记、政府分管领导把主要精力放在脱贫攻坚上,全力抓扶贫。对深度贫困的乡镇、村,由各级主要领导包干脱贫。加强省扶贫办领导班子力量,从省委办公厅和脱贫攻坚成效明显的州市,选拔4名干部担任党组成员,使省扶贫办领导班子成员增加到14 人。近期,将制定《云南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制定《云南省行业扶贫开发考核办法(试行)》,省纪委、省监察厅将印发《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题的通知》,省卫计委、省扶贫办拟制定《云南省健康扶贫考核办法》,把脱贫攻坚责任纵向落实到底,横向落实到边,立起求真务实的导向,严起真抓实干的规矩。       

(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

 

 

报: 国务院扶贫办,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及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送: 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发: 各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市县扶贫办,有关乡镇、驻村工作队、

驻村第一书记

责任编辑:郭冬生  电话:6536849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共印4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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