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动态第091期

06.07.2017  19:16

 

脱贫攻坚动态

 

第091期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他山之石

 

编者按:中央通报2016年度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后,各省坚持问题导向、刀口向内,认真梳理和剖析了脱贫质量不高、对象识别不准、资金项目监管不严、帮扶工作不实、内生动力不足、工作落实不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部铺开集中整改工作。现将青海、陕西、湖南的做法摘发,供参考借鉴。

 

青海标本兼治落实整改

 

一、迅速行动,立改立行

一是规范资金管理。 严格落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时限要求,中央资金一经到账,省级财政2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县,各县30个工作日内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并落地实施。把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项目列入全省重点项目“百日攻坚”行动,督促各地提早开展前期工作,确保当年实施,当年建成收益。

二是夯实基础工作。 集中1个月时间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并于5月中旬前完成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核查,及时做好数据动态调整工作。围绕基层组织建设短板,由省委组织部负责对在脱贫攻坚中“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工作主动性不强、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两委”班子进行整顿和调整。

三是强化帮扶工作。 进一步加强派出单位和驻地各级党组织双重管理,开展新一轮驻村第一书记培训,派出8个工作组深入1622个贫困村调查了解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情况,对不称职、不作为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坚决召回和调整。深入开展结对认亲活动,扎实推进“一对一”“多对一”帮扶。

四是严格落实教育和搬迁政策。 扎实推进全省藏区全部和西宁、海东两市贫困户15年免费教育政策落地,加大督查排查力度,坚决杜绝适龄儿童辍学问题。严格落实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对推进不力、违规操作、举债建房、配套设施建设不同步等问题将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核查整改。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一是全面查摆问题。 结合中央通报,进一步延伸工作触角,扩大涉及领域,深入开展扶贫领域问题大排查活动,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透视会诊”,经细致筛查梳理出履行职责、基础工作、资金管理、易地搬迁、产业发展、驻村帮扶、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8个方面24项具体问题。

二是全省联动督战督查。 制定下发《关于2016年全省脱贫攻坚成效综合评价情况的通报》、《2016年度全省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对标整改方案》、《关于省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深入联点地区或贫困村开展扶贫调研督导的紧急通知》,认真加以整改。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深入贫困地区开展密集型蹲点调研,现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市(州)、县(市、区)落实领导干部分片包干等制度,深入各自联系点,扎实开展蹲点调研和“回头看”工作,对照脱贫标准,督促整改落实。

三、完善机制,务求实效

一是强化督查巡查。 严格落实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制度,健全完善月通报制度,开展全方位督查巡查,采取集中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全面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督查,严格实行周督查通报制度,切实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抽调8名厅级干部组成8个督查组开展督查,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攻坚政策举措的跟踪问效力度。

二是强化约谈问责。 建立脱贫攻坚约谈问责机制,列出负面清单,对组织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以及工作问题突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或通报问责,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对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综合评价一般或某些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5个县的县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市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省委省政府进行约谈。

三是强化队伍力量。 将2名省委常委增补为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从省直机关选调2名熟悉审计和项目管理的厅级干部充实到省扶贫开发局领导班子,抽调10名熟悉财务和农牧区工作的优秀处级干部,充实到省扶贫开发局机关处室,进一步强化省级扶贫力量。各市(州)、县(市、区)加强扶贫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增编、抽调等方式配齐配强队伍。

四是强化政农保障。 坚持把完善政策举措作为问题整改的重要内容和提升脱贫质量的有效抓手,紧盯薄弱环节,补齐政策短板,织密脱贫攻坚“保障网”。对于贫困边缘户返贫压力大、特困群体脱贫难度大、质量不高的问题;对于大病、慢性病、地方病贫困患者经济负担重、防御风险能力不强的问题,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救助政策。同时,修订完善金融扶贫贷款贴息政策,进一步规范扶贫贴息标准、程序和范围。

(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

 

 

陕西“十条铁规”全面推进整改

 

主官必须主责。各级党政一把手和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亲自上阵、亲临一线、亲力亲为,市党政主要领导要拿出至少30%以上的精力,县党政主要领导要拿出至少50%以上的精力,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拿出至少70%以上的精力。

主官必须解剖麻雀。党政一把手每人要包抓3个好中差不同类型的贫困村,每周至少一天到包抓村解剖麻雀,找出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总结规律、以点带面。

干部必须配硬。把最“”的干部用到最“”的脱贫攻坚主战场上,用三年时间把所有后备干部全部在脱贫一线锻炼一遍。

标准必须严格。基本标准就是精准识别率、精准退出率、精准帮扶率、易地扶贫搬迁入住率和群众满意度“四率一度”全面达标。

考评必须严格。每个月对各市(区)和省直责任部门扶贫工作进行排名通报,排出好中差,倒数第一的主要领导表态发言。

过程必须纪实。领导干部和承担扶贫任务的人员要记清工作明细账,接受帮扶的群众签字认可,落实时间保证、措施保证、效果保证。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记民情日志、工作日志,村两委对他们实施驻村考勤登记制,组织部门进行检查,对不作为、不尽责的及时召回。

信息必须公开。贫困户基本情况按规定在一定范围上网、上墙公示,电视滚动播出。以县为单位每月开一次到村的电视直播会,公开各级包抓驻村情况。扶贫资金要账务公开,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监管。

暗访必须常态。各级督导检查要以暗访为主,直接入村入户,直接到部门精准掌握第一手资料,暗访情况要及时向被暗访地方的党政一把手反馈。省、市、县、乡领导脱贫攻坚暗访督查要成为常态。

监督必须有力。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部门都要在4月底前成立举报中心,专项接受群众发现的优亲厚友、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问题举报,对举报属实的予以奖励,对举报的问题严肃查处。省电视台开设“脱贫攻坚”问政栏目,重点对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市和贫困县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问政监督。

奖罚必须分明。用好“三项机制”,对脱贫攻坚中的先进典型,在政治、经济上大力鼓励、激励。同时抓一批负面典型,贫困县主要领导工作上不去,误事的、能力差的,坚决降格调整。

(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

 

 

湖南十项措施抓整改

 

一是严格贫困退出标准。明确对没有实现吃穿不愁的、没有安全饮水的、没有义务教育保障的、没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没有安全住房保障的、虽然享受了扶贫政策但当年扶贫成效不明显的、建档立卡“回头看”后当年新纳入的、地区低保标准未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低保兜底一批”的等八种情形的贫困户,一律不得退出。出台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稳定脱贫的指导意见,对已脱贫对象开展“回头看”,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贫困县脱贫摘帽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坚决克服急躁情绪,不盲目赶进度。

二是做好识别动态调整。开展全覆盖摸排甄别,重点将不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清理出去,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户、大病重病户等几类人群按照标准和程序应纳尽纳,更新完善信息数据。专门开展全省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识别清理整顿工作,以户为单位,将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户纳入建档立卡扶贫系统,将符合低保条件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畴,解决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两张皮”问题,实现低保与扶贫“两线合一”、无缝对接。

三是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对扶贫重点项目实行拉网式排查,坚决堵塞漏洞,严防围标圈标等问题再度发生。修订完善《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快资金拨付,坚决收回结转资金,全面推行省市县三级“互联网+监督”平台。

四是强化驻村帮扶管理。对贫困人口达到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配齐驻村工作队,调整选派得力干部驻村帮扶。加强驻村日常管理,规定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实行GPS  定位管理,建立驻村工作队员召回问责机制,杜绝“走读”、  挂虚名等现象。

五是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加强政策宣传,让干部掌握政策,让群众知晓政策。强化贫困群众主体意识,制定激励措施。大力宣传“扶贫楷模”王新法先进事迹,传递正能量,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

六是落实主体责任追究。省领导分别约谈了全省2016年脱贫攻坚考核排名靠后且问题突出的娄底、衡阳2个市和龙山县等8个县市区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严肃处理涟源市易地搬迁发生围标串标问题相关责任人,对8名非国家工作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与围标串标违法活动的市场主体由公安机关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七是增强扶贫工作力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增加省人大、省政协、省军区各1名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增加省监察厅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给省扶贫办增加1名领导职数。部分市县扶贫办调整、升格、扩充了机构编制。衡阳市扶贫办从正科级升格为正处级参公单位,  6个县市扶贫办升格为正科级单位,并在已有5个行政编制的基础上,增加10个参公事业编制。

八是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省财政扶贫资金增幅由原来的 25%,提高到30%  ,将专项扶贫资金向贫困发生率高、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的县市倾斜。各省直部门将资金切块投入贫困地区,减少对县市资金使用的干预,支持县市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基础、以项目为载体加强资金整合,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杜绝资金“趴在账上”,对因工作迟缓形成结转的扶贫资金,属于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坚决予以收回。同时,开展扶贫资金专项督查,向社会公开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对贪污、侵占、挪用扶贫资金行为“零容忍”。

九是加强政策制度研究。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共性、苗头性、倾向性和战略性问题调查研究。与高校、省社科院、媒体等合作开展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退出和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等课题调研,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特殊性问题和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从政策制度层面确保脱贫攻坚有序推进。

十是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组建常年暗访督查小分队,建立督查巡查问题直报机制,随时掌握情况,形成问题倒逼解决机制。5月上旬,省委、省政府派出10个巡查组,由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督查巡查。由纪检、组织、监察等部门建立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对督查巡查、考核评估中发现重大问题以及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

 

 

 

报: 国务院扶贫办,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及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送: 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发: 各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市县扶贫办,有关乡镇、驻村工作队、

驻村第一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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