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和市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市县财政支出管理
绩效综合评价方案和市县财政预算
绩效评价方案的 通知
各市县、洋浦和先行试验区财政局:
开展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和财政预算绩效综合评价,探索构建符合我省省情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市县财政支出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省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是建设高效、责任、透明政府的有效举措。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1〕184号)中提出的全省各级政府都要实行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市县财政管理实际,我厅制定了《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和《市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财政厅
2013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1〕184号),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
通过对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的综合评价,探索构建符合我省省情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估制度;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我省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强化市县财政支出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丰富财政管理手段,着力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评价主体和范围省级财政部门是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的主体。评价范围为我省下属的各市县(区),以下简称各市县。
三、评价内容及标准评价内容主要是市县财政支出管理情况,具体包括重点支出保障程度、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和财政管理水平三个方面,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
(一)重点支出保障程度(60分)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的教育(205-支出功能科目代码,下同)、医疗卫生(210)、文化体育与传媒(20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节能环保(211)、农林水事务(213)等六项重点支出为评价内容,通过总体保障评价和分项保障评价两种方式测算并汇总得分。
1. 总体保障评价(20分)对市县财政六项重点支出的总和占其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进行考核,评价各市县财政保障重点支出的努力程度和整体效果。
计算某市县得分的步骤:
第一步:根据各市县的人均财政支出 ① 状况(人均财政支出按总人口计算)进行分档。
第二步:计算某市县六项重点支出占比 ② 与所在档重点支出平均占比 ③ 的差。
第三步:计算某市县得分。重点支出比超过所在档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得满分;重点支出占比低于所在档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得0分;重点支出占比在两者之间的,在0分和20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市县重点支出占比差 ④ -min(所在档重点支出占比差) ⑤ ]÷[max(所在档重点支出占比差) ⑥ -min(所在档重点支出占比差)]×20。
解释说明:
①人均财政支出=该市县财政总支出/该市县总人口。
②重点支出所占比:表示该市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六项支出总额占该市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③重点支出平均占比表示所在档内各个市县的平均重点支出所占比。
④某市县重点支出占比差=某市县重点支出占比-所在档重点支出平均占比。
⑤min(所在档重点支出占比差)指各市县所在档重点支出占比差介于-10%到10%之间的最小值,此处为-10%。
⑥max(所在档重点支出占比差)指各市县所在档重点支出占比差介于-10%到10%之间的最大值,此处为10%。
2. 分项保障评价(40分)评价各市县财政对各项重点支出的保障程度。六项重点支出分为两组,分别采用两种不同的评价方式。
(1)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与传媒三项支出
主要考核各市县上述三项重点支出的保障率,即将某市县某项重点支出的实际支出与该项标准支出进行比较,评价各项重点支出的保障程度和年度间改进情况,分静态和动态评价。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与传媒三项支出分值分别为10分、6分、3分。其中,各项支出的静态评价得分占各项分值的70%,动态评价得分占30%。
1)静态评价(得分根据各市县当年保障率高低确定)
第一步:保障率大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保障率小于或等于50%的,得0分。保障率公式如下:
某市县保障率=某市县某项重点支出的实际支出 ① ÷(某市县某项重点支出的标准支出 ② ×某市县人均财政支出水平调整系数 ③ )×100%。
第二步:保障率大于50%小于100%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公式如下:
得分=[某市县保障率-min(保障率) ④ ]÷[max(保障率) ⑤ -min(保障率)]×(分项重点支出的分值 ⑥ ×70% ⑦ )。
解释说明:
①某项重点支出的实际支出是指当年某项重点支出的实际数额。
②某项重点支出的标准支出=客观因素×客观因素单位支出×支出成本差异系数(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的客观因素为总人口数,教育的客观因素为学生数,成本差异系数按照全省对各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暂定为1)。
③某市县人均财政支出水平调整系数=某市县近三年实际人均财政支出平均数÷全省市县近三年实际人均财政支出平均数×100%。
④min(保障率)指各市县保障率介于50%到100%之间的最小值,此处为50%。
⑤max(保障率)指各市县保障率介于50%到100%之间的最大值,此处为100%。
⑥分项重点支出的分值设定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与传媒三项支出分别为10分、6分、3分。
⑦静态评价得分所占比重,它与动态评价得分构成该项评价得分的总分。
2)动态评价(得分根据各市县年度保障率的变化情况确定)
第一步:当年保障率达到100%及以上的,得满分。
第二步:当年保障率在100%以下的,比上年每增加1个百分点的得0.1分,最高以分项重点支出分值乘以30%为限 ① (即该项重点支出的动态分值上限)。公式如下:
得分=[(当年保障率-上年保障率)×0.1]≤[该项重点支出分值×30%]。
解释说明:
①表示各重点支出项动态得分的上限即满分分别为教育3分(10×30%)、医疗卫生1.8(6×30%)分、文化体育与传媒0.9(3×30%)分,即动态得分不能超过各项对应的满分。
(2)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三项支出
主要考核市县上述三项重点支出占其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分静态和动态评价。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三项支出分值分别为8分、4分、9分。其中,各项支出的静态评价得分占各项分值的70%,动态评价得分占30%。
1)静态评价
第一步:根据总体保障评价进行分档。
第二步:计算某市县三项重点支出占比 ① 与所在档重点支出平均占比 ② 的差。
第三步:计算某市县得分。重点支出比超过所在档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得满分;重点支出占比低于所在档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得0分;重点支出占比在两者之间的,在0分到满分之间计算确定。公式如下:
得分=[某市县重点支出占比差 ③ -min(所在档重点支出占比差) ④ ]÷[max(所在档重点支出占比差) ⑤ -min(所在档重点支出占比差)]×(分项重点支出的分值×70%)。
解释说明:
①重点支出所占比:表示该市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的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三项支出总额占该市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公共财政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②重点支出平均占比表示所在档内各个市县的平均重点支出所占比。
③某市县重点支出占比差=某市县重点支出占比-所在档重点支出平均占比。
④min(所在档重点支出占比差)指各市县所在档重点支出占比差介于-10%到10%之间的最小值,此处为-10%。
⑤max(所在档重点支出占比差)指各市县所在档重点支出占比差介于-10%到10%之间的最大值,此处为10%。
2)动态评价
动态评价得分根据各市县年度间某项重点支出占比的增长率 ① 情况确定。
得分=[上述某项重点支出占比增长率 ② -min(增长率) ③ ]÷[max(增长率) ④ -min(增长率)]×(分项重点支出的分值×30%)。
解释说明:
①上述某项重点支出占比增长率=(当年上述某项重点支出占比-上年上述某项重点支出占比)÷上年上述某项重点支出占比×100%。
②min(增长率)指区间内各市县上述某项重点支出占比增长率的最小值。
③max(增长率)指区间内各市县上述某项重点支出占比增长率的最大值。
(二)财政供养人员控制(20分)以标准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数为评价标准,评价市县级财政实际在职供养人员数的控制情况。
1. 标准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数按照总人口(以统计局核算口径为准)因素计算确定标准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数。
某市县标准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数=某市县按总人口因素分档计算的标准人员数。
2. 解释说明
某市县按总人口因素分档计算的标准人员数:以海南省当前的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与当前总人口的比(具体数值由海南省财政厅测算后下发各市县)乘以市县总人口(单位:万人)。
3. 得分计算第一步:实际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数低于或等于标准人员数的,得满分。
第二步:实际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数高于标准人员数的,以超出率 ① 为评价指标,超出率高于或等于50%的,得0分;超出率低于50%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 max(超出率) ② -某市县超出率]÷[max(超出率)-min(超出率) ③ ]×20。
其中:
①某市县超出率=(实际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数-标准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数)÷标准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数×100%。
实际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②max(超出率)指区间内各市县超出率最高值,此处为50%。
③min(超出率)指区间内各市县超出率最低值,此处为0。
(三)财政管理水平(20分)以预算收支平衡、总预算暂存暂付款、债务风险、年终结转为主要评价内容,评价市县级财政在上述几方面的管理水平。
1. 预算收支平衡(6分)预算净结余 ① 大于或等于零的,得满分;预算净结余小于零的,得0分。
解释说明:
①预算净结余:净结余=年终结余-结转下年支出
年终结余和结转下年支出数据国库可查。
2. 总预算暂存暂付款(2分)以总预算暂存款、暂付款期末余额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率分别进行评价,每项各为1分。暂存款、暂付款比率低于或等于零的按照1分计算,高于或等于50%的按照0分计算。在两者之间的,在0分和1分之间计算确定。
(1)暂付款 ①
得分= [ max(暂付款率) ② -某市县暂付款率 ③ ]÷[max(暂付款率)-min(暂付款率) ④ ]×1;
解释说明:
①暂付款:指在资金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应收或暂付的结算款项,具体数据国库可查。
②max(暂付款率)指区间内暂付款率的最高值,此处为50%;
③某市县暂付款率=暂付款÷公共财政支出×100%。
④min(暂付款率)指区间内暂付款率的最低值,此处为0。
(2)暂存款 ①
得分= [ max(暂存款率) ② -某市县暂存款率 ③ ]÷[max(暂存款率)-min(暂存款率) ④ ]×1;
解释说明:
①暂存款:是指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待结算债务,包括临时暂存款和应付未付暂存款。核算的数据国库可查。
②max(暂存款率)指暂存款率的最高值,此处为50%。
③某市县暂存款率=暂存款÷公共财政支出×100%。
④min(暂存款率)指暂存款率的最低值,此处为0。
3. 债务风险(8分)债务风险得分根据债务风险程度指标分档确定,指标主要有债务率 ① 和偿债率 ② 。
(1)若当年债务率低于80%以下的市县,得满分;当年债务负担率高于100%的得零分。若当年债务率处于80%-10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公式如下:
得分=[max(债务率) ③ -某市县债务率]÷[max(债务率)-min(债务率) ④ ]×4。
(2)若当年偿债率高于20%的市县,得零分;当年偿债率低于20%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公式如下:
偿债率得分=[max(偿债率) ⑤ -某市县偿债率]÷[max(偿债率)-min(偿债率) ⑥ ]×4。
(3)总得分=债务率得分+偿债率得分。
解释说明
①债务率是指:年末债务余额占当年综合可用财力 ⑦ 的比率,即债务率=某市县年末债务余额/当年综合可用财力×100%。
②偿债率是指:当年偿还债务本息占当年综合可用财力的比率,即偿债率=当年偿还债务本息/当年综合可用财力×100%。
③max(债务率)指区间内债务负担率的最高值,此处为100%。
④min(债务率)指区间内债务负担率的最低值,此处为80%。
⑤max(偿债率)指区间内偿债率的最高值,此处为20%。
⑥min(偿债率)指区间内偿债率的最低值,此处为0。
⑦综合可用财力的计算公式为:综合财力=一般预算财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财力-纳入财政管理的车辆通行费收入-纳入财政管理的学费和住宿费等教育收费收入。其中一般预算财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和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财力分别=《财政总决算报表》中《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总表》、《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总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总表》和《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收支决算总表》的“本年支出合计”+“年终结余”。
4. 年终结转(4分)以当年年终结转结余总额 ① 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的比率,即年终结转率 ② 进行考核,低于或等于0的,得满分;高于或等于50%的,得0分;在两者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公式如下:
得分= [max(年终结转率) ③ -某市县年终结转率]÷[max(年终结转率)-min(年终结转率) ④ ]×4;
其中:
①年终结转结余总额(国库可查):部门(单位)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②某市县年终结转率=年终结转结余总额÷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数×100%。
③max(年终结转率)指区间内年终结转率的最高值,此处为50%。
④min(年终结转率)指区间内年终结转率的最低值,此处为0。
四、评价工作步骤 (一)市县自评预算年度结束后,各市县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评工作,撰写财政支出管理综合绩效自评报告,报省级财政部门。
(二)省级评价
省级财政部门成立评价工作组,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对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审核评价,必要时采用适当的方式开展现场评价。
(三)报告撰写
评价工作组根据检查核实和现场评价情况,填写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汇总表(附件2),形成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报告(附件3)。
(四)汇总上报省级财政部门对各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省政府。
五、评价结果及应用省级财政部门每年组织对上年度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实施综合评价,按得分进行排名。如当年市县财政部门发生资金使用违纪问题(以当地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立案为准),由省级财政部门在评价得分里面直接扣除30分。根据排名情况,在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时给予适当奖惩。对得分排名前6名的市县,由省级财政部门呈报省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排名后3位的市县,由省级财政部门约谈市县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绩效问责。
六、其他事项评价数据来源于各地财政总决算、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系统、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及其它统计数据。
本方案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内容表
2. 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汇总表
3. 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报告
附件1
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内容表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标准概要 |
分值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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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支出保障程度 (一)总体保障评价(20分) (二)分项保障评价(40分) 1. 教育(10分) 2. 医疗卫生(6分) 3. 文化体育与传媒(3分) 4. 社会保障和就业(8分) 5. 节能环保(4分) 6. 农林水事务(9分) | 60 | 以6项重点支出为评价内容,评价市县财政对重点支出的保障程度和重视程度。 以市县财政6项重点支出的总和占其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评价内容,以分档的市县重点支出平均占比水平为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与传媒三项支出主要考核市县重点支出的保障率,即将市县某项重点支出的实际支出与该项标准支出进行比较,分静态和动态评价。 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三项支出主要考核市县重点支出占该市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分静态和动态评价。 |
二、财政供养人员控制 | 20 | 以标准在职财政供养人数为评价标准,评价市县实际在职财政供养人数的控制情况。低于或等于标准的得满分,超出标准50%以上的得0分,超出标准在50%以下的按一定公式计算得分。 |
三、财政管理水平 (一)预算收支平衡(6分) (二)总预算暂存暂付款(2分) (三)债务风险(8分) (四)年终结转(4分)
| 20 | 以预算收支平衡、总预算暂存暂付款、债务风险、年终结转为主要评价内容,评价市县财政在上述几方面的管理水平。 预算净结余大于或等于零的得满分,预算净结余小于零的得0分。 以总预算暂存款、暂付款期末余额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率分别进行评价,每项各占1分。 根据债务风险程度指标分档确定。 以年终结转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率进行评价。 |
附件2
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汇总表
市县名称 | 所在档 | 总得分 | 所在档排名 | 总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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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人: 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得分”栏填写绩效评价对象的总得分;“所在档排名”栏填写同档次水平下的绩效评价排名;“总排名”填写各市县总得分的排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备注栏注明。
附件3
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报告
封面格式
XXX 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 综合评价报告
XX年XX月
|
内封面格式
评价小组
组长:
成员:
目录格式
1.评价目的
2.绩效评价概述
2.1评价日程安排
2.2证据收集方法
2.3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3.财政支出管理绩效评价分析
3.1重点支出保障程度
3.1.1得分说明
3.1.2绩效分析
3.2财政供养人员控制
3.2.1得分说明
3.2.2绩效分析
3.3财政管理水平
3.3.1得分说明
3.3.2绩效分析
4.需要说明事项
5.绩效评价结论
6.经验教训与建议
6.1经验教训
6.2建议
注:“得分说明”填写各指标详细的公式计算过程和结果
市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1〕184号),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
通过对财政预算绩效的评价,促进各市县提高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水平,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二、评价主体和范围
省级财政部门是市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主体。评价范围是海南省下属的各市县(区),以下简称各市县。
三、评价内容和指标
评价内容主要是各市县财政预算管理情况,具体从财政预算投入、过程和效果这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
(一)投入(25分)
评价某一地区财政预算的投入情况,主要对预算安排进行评价,具体评价指标包括预算的完整性、预算的平衡性、人员经费预算保障率、公用经费预算保障率、人员超出率、“三公经费”变动率、民生支出预算占比、民生支出预算变动率等八个指标。
1. 预算的完整性(1分)
评价预算编制是否全面包含规定的内容,反映某一地区政府对财政预算综合管理的水平。
评价要点:
(1)公共财政预算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3)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4)社会保障预算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评分标准:
全部符合(1分);
其中一项不符合(0分)。
2. 预算的平衡性(2分)
通过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的差额,考核财政预算平衡情况,用预算净结余来衡量。
评分标准:
(1)预算净结余大于或者等于零,得满分;
(2)预算净结余小于零(0分)。
解释说明:
预算净结余=预算收入数-预算支出数。
3. 人员经费预算保障率(3分)
通过本年度实际拨付人员经费与人员经费预算的比较,反映和考核财政预算“保工资”状况。
评分标准:
(1)人员经费预算保障率大于等于100%小于等于110%的,得满分;
(2)人员经费预算保障率小于100%大于110%的,得0分;
解释说明:
人员经费预算保障率=(本年度实际拨付人员经费数/本年度人员经费预算数)×100%。工资普调除外。
4. 公用经费预算保障率(3分)
本年度实际拨付公用经费与公用经费预算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财政预算“保运转”水平。
评分标准:
(1)公用经费预算保障率大于或者等于90%小于或者等于100%的,得满分;
(2)公用经费预算保障率大于100%或小于90%的,得0分;
解释说明:
公用经费预算保障率=本年度实际拨付公用经费数/本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数×100%。
5. 人员超出率(4分)
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人员编制数的差除以人员编制数,用以衡量本级财政控制人员成本的努力程度。
评分标准:
(1)人员超出率小于或等于0的,得满分;
(2)人员超出率大于或等于10%的,得0分;
(3)人员超出率在0%至10%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人员超出率) ① -人员超出率 ② ]÷[max(人员超出率)-min(人员超出率) ③ ]×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max(人员超出率)指区间内人员超出率最大值,此处为10%;
②人员超出率=(实际在职人员数-人员编制数)÷人员编制数×100%。
③min(人员超出率)是指区间内人员超出率最小值,此处为0。
6.“三公经费”变动率(4分)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与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财政预算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评分标准:
(1)“三公经费”变动率小于或者等于0,得满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大于或等于0的,得0分。
解释说明: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100%。
7. 民生支出预算占比(4分)
财政民生支出:根据财政部统一口径,包括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等13个大类的支出。通过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的比,反映和考核财政预算“保民生”状况。
评分标准:
(1)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大于或者等于80%,得满分;
(2)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小于或者等于70%,得0分;
(3)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大于70%小于80%,在0分与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民生支出预算占比 ① -min(民生支出占比) ② ]/[max(民生支出预算占比) ③ -min(民生支出预算占比)]×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民生支出预算占比=(民生预算支出数/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数)×100%。
②min(民生支出占比)是指区间内民生支出预算占比的最大值,此处为80%。
③max(民生支出占比)是指区间内民生支出预算占比的最小值,此处为70%。
8. 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变动率(4分)
本年度民生支出预算占比与上年度民生支出预算占比的变动比率,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财政改善民生的努力程度。
评分标准:
(1)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变动率大于或者等于8%,得满分;
(2)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变动率小于或者等于2%,得0分;
(3)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变动率介于2%到8%的,在0到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变动率 ① -min(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变动率) ② ]/[max(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变动率) ③ -min(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变动率)]×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变动率=[(本年度民生预算支出占比-上年度民生预算支出占比)/上年度的民生预算支出占比]×100%。
②min(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变动率)是指区间内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变动率的最小值,此处为2%。
③max(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变动率)是指区间内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变动率的最大值,此处为8%。
(二)过程(31分)
对预算执行方面进行评价,具体包括预算收入完成率、预算支出完成率、预算支出进度率、“三公经费”控制率、预算调整次数、收入调整率、支出调整率七个方面的核心内容。
1. 预算收入完成率(4分)
通过对本年度预算收入实际完成数与收入预算数比较,来评价某一地区对预算收入的预测能力。
评分标准:
(1)预算收入完成率大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
(2)预算收入完成率小于或等于90%的,得0分;
(3)预算收入完成率在90%至10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预算收入完成率 ① -min(预算收入完成率) ② ]÷[max(预算收入完成率) ③ -min(预算收入完成率)]×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预算收入完成率=(预算收入实际完成数/收入预算数)×100%。
②min(预算收入完成率)是指区间内预算收入完成率的最小值,此处为90%。
③max(预算收入完成率)是指区间内预算收入完成率的最大值,此处为100%。
2. 预算支出完成率(4分)
通过对本年度预算支出完成数与支出预算数的比较,反映某一地区对预算支出的预测水平。
评分标准:
(1)预算支出完成率大于或者等于95%的,得满分;
(2)预算支出完成率小于或者等于85%的,得0分;
(3)预算支出完成率介于85%-95%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预算支出完成率 ① -min(预算支出完成率) ② ]÷[max(预算支出完成率) ③ -min(预算支出完成率)]×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预算支出完成率=(预算支出完成数/支出预算数)×100%。
②min(预算支出完成率)是指区间内预算支出完成率的最小值,此处为85%。
③max(预算支出完成率)是指区间内预算支出完成率的最大值,此处为95%。
3. 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率(8分)
运用预算支出的季度支出数与季度预算支出任务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预算执行的及时和某一地区对预算支付的预测能力。
评分标准:
总得分 (i=1,2,3,4;n=4) ①
当 ≥95% 时, =2 ②
当 ≤85% 时, =0 ③
当85%< <95% 时, ④
当季度预算支出任务数为0时 ⑤ , =2。
解释说明:
①w表示全年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率累计得分, 表示单季度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率得分, 为单季度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率,i的取值为1,2,3,4 表示各个单季度。
单季度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率=(季度预算支出执行数/季度预算支出任务数)×100%。
单季度预算支出任务数为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进度任务数。
②当单季度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率 大于等于95% 时,单季度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率得分 为2分。
③当单季度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率 小于等于85% 时,单季度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率得分 为0分。
④当单季度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率 大于85%且小于95%时,单季度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率得分 =(单季度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率 -85%)/(95%-85%)×2分。
⑤当季度预算支出任务数为0表示预算已提前完成,则该季度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率得分 为2分。
4.“三公经费”控制率(4分)
通过本年度实际支出的“三公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额的比率,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财政对重点行政成本的控制程度。
评分标准:
(1)“三公经费”控制率小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
(2)“三公经费”控制率大于或等于105%的,得0分;
(3)“三公经费”控制率在100%-105%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三公经费”控制率) ① -“三公经费”控制率 ② ]÷[max(“三公经费”控制率)-min(“三公经费”控制率) ③ ]×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max(“三公经费”控制率)是指所规定的“三公经费”控制率上限值,即为105%。
②“三公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③min(“三公经费”控制率)是指所规定的“三公经费”控制率下限值,即为100%。
5. 预算调整次数(3分)
通过预算调整(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的次数,来反映财政预算的预见性强弱。
评分标准:
(1)预算调整次数小于等于1次,得满分;
(2)预算调整次数等于2次,得2分;
(3)预算调整次数大于等于3次,得0分
6. 收入调整率(4分)
通过预算收入调整数的绝对值与预算收入数的比较,反映某地区政府对收入的预见性程度,预算收入调整数额越大即收入调整率越大,表明对收入的预见性越差。
评分标准:
(1)预算收入调整率等于0,得满分;
(2)预算收入调整率小于或者等于-1%,大于或者等于10%,得0分;
(3)预算收入调整率介于-1%至0的,在0分与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收入调整率 ① -min 1 (收入调整率) ② ]/[max 1 (收入调整率) ③ -min 1 (收入调整率)]×该指标分值。
(4)预算收入调整率介于0至10%的,在0到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max 2 (收入调整率) ④ -收入调整率]/[max 2 (收入调整率)-min 2 (收入调整率) ⑤ ]×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收入调整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数}÷预算收入数×100%。其中预算收入数以本级人大批复数为准。
②min 1 (收入调整率)是指-1%至0区间内收入调整率的最小值,此处为-1%。
③max 1 (收入调整率)是指-1%至0区间内收入调整率的最大值,此处为0。
④max 2 (收入调整率)是指0至10%区间内收入调整率的最大值,此处为10%。
⑤min2(收入调整率)是指0至10%区间内收入调整率的最小值,此处为0。
7. 支出调整率(4分)
通过预算支出调整数的绝对值与预算支出数的比较,反映某地区政府对支出的预见性程度,支出调整率越大,说明对支出的预见性越差。
评分标准:
(1)预算支出调整率等于0,得满分;
(2)预算支出调整率大于或者等于10%,得0分;
(3)预算支出调整率介于0至10%的,在0分与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支出调整率 ① -min(支出调整率) ② ]/[max(支出调整率) ③ -min(支出调整率)]×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支出调整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数|+|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数|}÷原预算支出数×100%。
②min(支出调整率)是指区间内支出调整率的最小值,此处为0。
③max(支出调整率)是指区间内支出调整率的最大值,此处为10%。
(三)效果(44分)
本部分侧重于宏观分析,反映财政预算配置的合理性和效率,主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三方面共十一个指标,其中经济效益占20分,社会效益占16分,生态效益占8分。经济效益具体包括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非税收入占比、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财政支出的产出弹性以及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五个指标;社会效益包括人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四个指标;生态效益包括万元GDP能耗变动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动率两个指标。
1. 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4分)
本年度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筹集财政收入及当地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调控能力的水平。财政总收入:指当地当年的公共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不含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社会保障收入。
评分标准:
(1)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大于或者等于18%,得满分;
(2)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小于或者等于10%,得0分;
(3)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介于10%至18%的,在0到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max(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 ① -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 ② ]/[max(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min(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 ③ ]×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max(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是指区间内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的最大值,此处为18%。
②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财政总收入/GDP。
③min(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是指区间内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的最小值,此处为10%。
2. 非税收入占比(4分)
本年度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一般可与同类地区非税收入占比的平均水平或与本地区确定的非税收入占比目标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公共财政收入质量情况。
评分标准:
(1)非税收入占比小于或者等于-10%,得满分;
(2)非税收入占比大于或者等于10%,得0分;
(3)非税收入占比介于-10%至10%的,在0到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max(非税收入占比) ① -非税收入占比 ② ]/[max(非税收入占比)-min(非税收入占比) ③ ]×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max(非税收入占比)是指区间内非税收入占比的最大值,此处为10%。
②非税收入占比=(非税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0%。
③min(非税收入占比)是指区间内非税收入占比的最小值,此处为-10%。
3. 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4分)
本年度非税收入占比与上年度非税收入占比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在改善公共财政收入质量方面的努力程度。
评分标准:
(1)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小于或者等于12%,得满分;
(2)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大于或者等于30%,得0分;
(3)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介于12%至30%之间的,在0到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max(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 ① -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 ② ]/[max(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min(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 ③ ]×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max(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是指区间内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最大值,此处为30%。
②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本年度非税收入占比-上年度非税收入占比)/上年度非税收入占比]×100%。
③min(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是指区间内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最小值,此处为12%。
4. 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4分)
房地产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反应财政对房地产的依赖程度。房地产税收收入包含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五个方面。
评分标准:
(1)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小于或者等于10%,得满分;
(2)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大于或者等于30%,得0分;
(3)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介于10%至30%,在0到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max(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 ① -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 ② ]/[max(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min(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 ③ ] ×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max(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是指区间内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最大值,此处为30%。
②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本年度房地产税收收入数/财政总收入×100%。
③min(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是指区间内房地产税收收入最小值,此处为10%。
5. 财政支出的产出弹性(4分)
通过对GDP增长速度与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的比较,来综合反映全部财政支出的直接经济效应。
评分标准:
(1)财政支出的产出弹性大于或者等于0.8,得满分;
(2)财政支出的产出弹性小于或者等于0.25,得0分;
(3)财政支出的产出弹性大于0.25小于0.8的,在0分与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财政支出的产出弹性 ① -min(财政支出的产出弹性) ② ]/[max(财政支出的产出弹性) ③ -min(财政支出的产出弹性数)]×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财政支出的产出弹性=GDP增长速度/财政支出增长速度,其中GDP增长速度=(本年度GDP-上年度GDP)/上年度GDP×100%,财政支出增长速度=(本年度财政支出数-上年度财政支出数)/上年度财政支出数×100%。
②min(财政支出的产出弹性)是指区间内财政支出产出弹性的最小值,此处为0.25。
③max(财政支出的产出弹性)是指区间内财政支出产出弹性的最大值,此处为0.8。
6. 人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4分)
本年度人均受教育年限与上年人均受教育年限的变动比率,用以映和考核某一地区教育的改善程度。
评分标准:
(1)人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大于或者等于1%,得满分;
(2)人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小于或者等于0,得0分;
(3)人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大于0小于1%的,在0分与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人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 ① -min(人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 ② ]/[max(人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 ③ -min(人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人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本年人均受教育年限-上年人均受教育年限)/上年人均受教育年限]×100%,其中人均受教育年限=受教育总年限/当地人口总数。
②min(人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是指区间内人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最小值,此处为0。
③max(人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是指区间内人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最大值,此处为1%。
7. 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4分)
本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与上年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城镇居民就业状况的改善程度。
评分标准:
(1)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小于4%,得满分;
(2)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大于6%,得0分;
(3)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大于等于4%小于等于6%,在0分与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max(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 ① -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 ② ]/[max(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min(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 ③ ]×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max(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是指区间内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最大值,此处为6%。
②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本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上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上年城镇登记失业率]×100%。
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期末实有人数/(城镇期末从业人员总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期末实有人数)×100%。
③min(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是指区间内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最小值,此处为4%。
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4分)
本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改善程度。
评分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大于或者等于7%,得满分;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小于或者等于0,得0分;
(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介于0至7%的,在0分与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 ① -min(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 ② ]/[max(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 ③ -min(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本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当地城镇居民人口。
②min(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是指区间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最小值,此处为0。
③max(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是指区间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最大值,此处为7%。
9.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4分)
本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上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改善程度。
评分标准:
(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大于或者等于7%,得满分;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小于或者等于0,得0分;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介于0至7%的,在0分与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 ① -min(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 ② ]/[max(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 ③ -min(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本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上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上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0%;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纯收入/当地农村居民人口。
②min(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是指区间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最小值,此处为0。
③max(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是指区间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最大值,此处为7%。
10. 万元GDP能耗变动率(4分)
当年万元GDP能耗与上年万元GDP能耗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节能减排水平的改善程度。
评分标准:
(1)万元GDP能耗变动率小于或者等于-3%,得满分;
(2)万元GDP能耗变动率大于0,得0分;
(3)万元GDP能耗变动率大于-3%小于等于0,在0分与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max(万元GDP能耗变动率) ① -万元GDP能耗变动率 ② ]/[max(万元GDP能耗变动率)-min(万元GDP能耗变动率) ③ ]×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max(万元GDP能耗变动率)是指区间内万元GDP能耗变动率最大值,此处为0。
②万元GDP能耗变动率=[(当年万元GDP能耗-上年万元GDP能耗)/上年万元GDP能耗]×100%。
万元GDP能耗=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GDP(万元)。
③min(万元GDP能耗变动率)是指区间内万元GDP能耗变动率最小值,此处为-3%。
11.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动率(4分)
某地区居民拥有的平均公共绿地面积的变动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该地区生态环境的改善程度。
评分标准:
(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动率大于或者等于0.6%,得满分;
(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动率小于或者等于0,得0分;
(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动率大于0小于0.6%,在0分与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动率 ① -min(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动率) ② ]/[max(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动率) ③ -min(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动率)]×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动率=[(本年度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上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上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0%。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公共绿地面积/城市非农业人口数
②min(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动率)是指区间内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动率最小值0。
③max(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动率)是指区间内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动率最大值0.6%。
四、评价程序
(一)市县自评
各市县财政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于预算年度结束后自行组织开展自评工作,撰写财政预算绩效自评报告,报省级财政部门。
(二)省级评价
省级财政部门成立评价工作小组,收集相关基础资料,依据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对市县财政预算绩效自评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必要时采用适当的方式开展现场评价。
(三)撰写报告
评价工作小组依据收集的基础资料和现场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填写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汇总表(附件2),形成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报告(附件3)。
(四)汇总上报省级财政部门对各市县财政预算绩效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省政府。
五、评价结果及应用
省级财政部门每年组织对上年度市县财政预算绩效实施评价,按得分进行排名。如当年市县财政部门发生资金使用违纪问题(以当地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立案为准),由省级财政部门在评价得分里面直接扣除30分。根据排名情况,在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时给予适当奖惩。对得分排名前6名的市县,由省级财政部门呈报省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排名后3位的市县,由省级财政部门约谈市县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绩效问责。
六、其他事项
评价数据来源于各市县财政预算决算、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系统及其它统计数据。
本方案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市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 各市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汇总表
3. 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
市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
指标名称 | 指标解释说明 | |||
投入(25) | 预算安排(25) | 预算的完整性(1) | 要求一切与政府有关的财政收支活动,都应纳入到预算当中,反映某一地区财政预算综合管理的水平。 ①公共财政预算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③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④社会保障预算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 1.全部符合,得满分; 2.其中一项不符合,得0分。 |
预算的平衡性(2) | 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用以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财政预算平衡情况,用预算净结余来衡量。 预算净结余=预算收入数-预算支出数。 | 1.预算净结余大于或者等于0,得满分; 2.预算净结余小于0,得0分。 | ||
人员经费预算保障率(3) | 某一地区实际人员经费数与人员经费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财政预算“保工资”状况。 人员经费预算保障率=(本年度实际人员经费数/本年度人员经费预算数)×100%。 | 1.人员经费预算保障率大于等于100%小于等于110%的,得满分; 2.人员经费预算保障率小于100%大于110%,得0分。 | ||
公用经费预算保障率(3) | 用以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财政预算“保运转”水平。 公用经费预算保障率=(本年度实际拨付公用经费数/本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数)×100%。 | 1.公用经费预算保障率大于等于90%小于等于100%的,得满分。 2.公用经费预算保障率小于90%大于100%,得0分; | ||
人员超出率(4) | 财政预算安排中,人员经费预算的控制用人员的超出率,反映某一地区政府对人员成本预算控制的努力。 人员超出率=(实际在职人员数-人员编制数)÷人员编制数×100%。 | 1.人员超出率小于或者等于0的,得满分; 2.人员超出率大于或者等于10%的,得0分; 3.人员超出率在0%-10%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人员超出率)-人员超出率]÷[max(人员超出率)-min(人员超出率)]×该指标分值。 | ||
“三公经费”变动率(4) | 是指某一地区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反映和考核该地区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预算的努力。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100%。 | 1.“三公经费”变动率等于小于或者0,得满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大于0,得0分。 | ||
民生支出预算占比(4) | 通过民生支出占预算支出数的比例,反映地区财政预算“保民生”的状况。 民生支出预算占比=(民生预算支出数/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数)×100%。 财政民生支出:根据财政部统一口径,包括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等13个大类的支出。 | 1.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大于或者等于80%,得满分; 2.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小于或者等于70%,得0分; 3.民生支出预算占比介于70%-80%,在0分与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民生支出占比-min(民生支出占比)]/[max(民生支出占比)-min(民生支出占比)]×该指标分值。 | ||
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变动率(4) | 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财政改善民生的努力程度。 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变动率=[(本年度民生预算支出占比-上年度民生预算支出占比)/上年度民生预算支出占比]×100%。 | 1.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变动率大于或者等于8%,得满分; 2.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变动率小于或者等于2%,得0分; 3.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变动率介于2%至8%的,在0到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变动率-min(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变动率)]/[max(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变动率)-min(民生支出预算占比变动率)]×该指标分值。 | ||
过程(31) | 预算执行(31) | 预算收入完成率(4) | 通过对某地区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较,反映预算单位对预算收入预测能力。 预算收入完成率=(预算收入实际完成数/收入预算数)×100%。 | 1.预算收入完成率大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 2.预算收入完成率小于或等于90%的,得0分; 3.预算收入完成率在90%至10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预算收入完成率-min(预算收入完成率)]÷[max(预算收入完成率)-min(预算收入完成率)]×该指标分值。 |
预算支出完成率(4) | 通过对本年度预算支出完成数与支出预算数的比较,反映预算单位对预算支出的预测水平。 预算支出完成率=(预算支出完成数/支出预算数)×100%。 | 1.预算支出完成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 2.预算支出完成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 3.预算支出完成率在85%至95%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预算支出完成率-min(预算支出完成率)]÷[max(预算支出完成率)-min(预算支出完成率)]×该指标分值。 | ||
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率(8) | 运用预算支出的季度支付数与季度预算支出任务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预算执行的及时和均衡程度。预算支付进度率=(季度预算支出执行数/季度预算支出任务数)×100%。 | 按每一季度的执行情况分别进行打分,并将每季度的得分累加,总得分为:
其中 具体计算方法详见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方案。 | ||
“三公经费”控制率(4) | 是指通过某地区本年度实际支出的“三公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额的比率,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财政对重点行政成本的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1.“三公经费”控制率小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 2.“三公经费”控制率大于或等于105%的,得0分; 3.“三公经费”控制率在100%至105%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max(“三公经费”控制率)-min(“三公经费”控制率)]×该指标分值。 | ||
预算调整次数(3) | 本年度预算调整的次数,用以反映对预算的预见性水平。预算调整次数以人大调整次数为准。 | 1.预算调整次数小于等于1次,得满分; 2.预算调整次数等于2次,得2分; 3.预算调整次数大于等于3次,得0分。 | ||
收入调整率(4) | 预算收入调整数额越大即收入调整率越大,表明对收入的预见性越差,反映某地区政府对收入的预见性程度(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收入调整率=预算收入调整数÷原预算收入数×100%。 | 1.预算收入调整率等于0,得满分; 2.预算收入调整率小于或者等于-1%,大于或者等于10%,得0分; 3.预算收入调整率介于-1%至0的,在0分与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收入调整率-min 1 (收入调整率)]/[max 1 (收入调整率)-min 1 (收入调整率)]×该指标分值。 4.预算收入调整率介于0至10%的,在0到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max 2 (收入调整率)-收入调整率]/[max 2 (收入调整率)-min 2 (收入调整率)]×该指标分值。 | ||
支出调整率(4) | 支出调整率越大,说明对支出的预见性越差,反映某地区政府对支出的预见性程度(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出调整率=|预算支出调整数|÷原预算支出数×100% | 1.支出调整率等于0,得满分; 2.支出调整率大于等于10%,得0分; 3.支出调整率介于0至10%的,在0分与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max(支出调整率)-支出调整率]/[max(支出调整率)-min(支出调整率)]×该指标分值。 | ||
效果(44) | 经济效益(20) | 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4) | 本年度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筹集财政收入及当地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调控能力的水平。 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财政总收入/GDP。 财政总收入:指当地当年的公共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不含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社会保障收入。 | 1.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大于或者等于18%,得满分; 2.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小于或者等于10%,得0分; 3.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介于10%至18%的,在0到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max(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max(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min(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该指标分值。 |
非税收入占比(4) | 本年度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一般可与同类地区非税收入占比的平均水平或与本地区确定的非税收入占比目标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公共财政收入质量情况。 非税收入占比=(非税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0%。 | 1.非税收入占比小于或者等于-10%,得满分; 2.非税收入占比大于或者等于10%,得0分; 3.非税收入占比介于-10%至10%的,在0到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max(非税收入占比)-非税收入占比]/[max(非税收入占比)-min(非税收入占比)]×该指标分值。 | ||
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4) | 本年度非税收入占比与上年度非税收入占比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在改善公共财政收入质量方面的努力程度。 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本年度非税收入占比-上年度非税收入占比)/上年度非税收入占比]×100%。 | 1.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小于或者等于12%,得满分; 2.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大于或者等于30%,得0分; 3.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介于12%至30%之间的,在0到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max(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max(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min(非税收入占比变动率)]×该指标分值。 | ||
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4) | 房地产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反应财政对房地产的依赖程度。房地产税收收入包含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五个方面。 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本年度房地产税收收入数/财政总收入×100%。 | 1.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小于或者等于10%,得满分; 2.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大于或者等于30%,得0分; 3.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介于10%至30%,在0到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max(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max(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min(房地产税收收入占比)] ×该指标分值。 | ||
财政支出的产出弹性(4) | 综合反映财政支出的直接经济效应。 财政支出的产出弹性=GDP增长速度/财政支出增长速度。 GDP增长速度=(本年度GDP-上年度GDP)/上年度GDP×100%,财政支出增长速度=(本年度财政支出数-上年度财政支出数)/上年度财政支出数×100%。 | 1.财政支出的产出弹性大于或等于0.8,得满分; 2.财政支出的产出弹性小于或等于0.25,得0分; 3.财政支出的产出弹性大于0.25小于0.8的,在0分与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财政支出的产出弹性-min(财政支出的产出弹性)]/[max(财政支出的产出弹性)-min(财政支出的产出弹性数)]×该指标分值。 | ||
社会效益(16) | 人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4) | 本年度人均受教育年限与上年人均受教育年限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教育的改善程度。 人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本年人均受教育年限-上年人均受教育年限)/上年人均受教育年限]×100%。人均受教育年限=受教育总年限/当地人口总数。 | 1.人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大于等于1%,得满分; 2.人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小于等于0,得0分; 3.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大于0小于1%的,在0分与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人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min(人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max(人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min(人均受教育年限变动率)]×该指标分值。 | |
城镇登记失业率(4) | 用以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城镇居民就业状况的控制程度。 | 1.城镇登记失业率小于或者等于4%,得满分; 2.城镇登记失业率大于或者等于6%,得0分; 3.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大于等于4%小于等于6%,在0分与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max(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max(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min(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该指标分值。 |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4) | 本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改善程度。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本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 |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大于7%,得满分;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小于或者等于0,得0分; 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介于0至7%的,在0分与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min(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max(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min(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动率)]×该指标分值。 |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4) | 本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上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改善程度。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本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上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上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0%;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纯收入/当地农村居民人口。 | 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大于7%,得满分;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小于或者等于0,得0分;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介于0至7%的,在0分与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min(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max(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min(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动率)]×该指标分值。 | ||
生态效益(8) | 万元GDP能耗变动率(4) | 当年万元GDP能耗与上年万元GDP能耗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节能减排水平的改善程度。 万元GDP能耗变动率=[(当年万元GDP能耗-上年万元GDP能耗)/上年万元GDP能耗]×100%。 万元GDP能耗=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GDP(万元)。 | 1.万元GDP能耗变动率小于等于-3%,得满分; 2.万元GDP能耗变动率大于0,得0分; 3.万元GDP能耗变动率大于-3%小于等于0,在0分与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max(万元GDP能耗变动率)-万元GDP能耗变动率]/[max(万元GDP能耗变动率)-min(万元GDP能耗变动率)]×该指标分值。 | |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动率(4) | “公共绿地”是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是城市建设用地、城市绿地系统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城市整体环境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动率=[(本年度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上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上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0%。 | 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变动率大于等于0.6%,得满分; 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动率小于等于0,得0分; 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动率介于0至0.6%的,在0分与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动率-min(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动率)]/[max(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动率)-min(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变动率)]×该指标分值。 |
附件2
各市县 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汇总表
排名 | 市县名称 | 总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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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人: 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得分”栏填写绩效评价对象的总得分;“总排名”填写各市县总得分的排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备注栏注明。
附件3
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封面格式
XXX 市(县)财政预算绩效 评价报告
XX年X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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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封面格式
评价小组
组长:
成员:
目录格式
1.评价目的
2.绩效评价概述
2.1评价日程安排
2.2证据收集方法
2.3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2.4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3.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分析
3.1投入(各指标得分计算情况及绩效分析)
3.2过程(各指标得分计算情况及绩效分析)
3.3效果(各指标得分计算情况及绩效分析)
4.需要说明事项
5.绩效评价结论
5.1评价得分
5.2绩效分析
6.经验教训与建议
6.1经验教训
6.2建议
附:市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