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幕
海南人大网消息(刘远发)4月3日上午,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完成了各项议程,在海口闭幕。闭幕会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西庆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康耀红、林北川、陆志远、关进平,秘书长屈建民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58人,实到5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重要规划控制区规划管理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海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海南省总体规划的决定、关于批准《海口市电梯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关于批准《乐东黎族自治县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以及有关任免案等。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林北川为主任委员,屈建民为副主任委员,孙书南、吴建东、张耕、林胜、郑文静(女)、符晓君、赖朝平为委员。
会议批准任命褚以海为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日科为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免去李燕的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免去刘诚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麻红丽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胡耿的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免去王东的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洪景春、刘建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卓怀远的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批准免去杨翔的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会议决定:接受林光强辞去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举行了新任命的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林北川、副主任委员屈建民、委员孙书南等全体组成人员,以及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向宪法宣誓仪式,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监督宣誓。
会议要求,宣誓人要始终牢记誓言,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履行宪法使命。
会议指出,常委会各组成人员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并通过代表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也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常委会各组成人员要自觉按照《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办法》要求,积极主动加强与省人大代表的联系,紧紧围绕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省人大省政府工作重点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深化联系 内容 ,拓宽联系渠道,广泛了解代表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人大常委会工作。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星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刘登山,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