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一公司改啤酒生产日期已向海口昌江销售

10.09.2014  20:07

  9月10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获悉,6月5日晚,琼海市食药监管理局查处一食品有限公司篡改啤酒“生产日期”案,分别向海口、昌江两地共销售675件,总共销售的金额为17525元。

  6月5日晚,琼海市食药监管理局根据省食药监局转办线索“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啤酒涉嫌擅自篡改生产日期”,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检查中发现某食品有限公司法人杨某利用其某贸易公司的名义,于2013年6月23日从北京某公司购进了惠泉啤酒、惠泉纯生啤酒和惠泉一麦啤酒,数量为6818件,金额总共为248386元,分别销往儋州某商行和琼海某商行。

  由于琼海某商行销量不好,于2013年9月9日退回330毫升惠泉啤酒795件、500毫升惠泉啤酒139件、500毫升惠泉一麦啤酒237件。在这期间又向琼海某商行销售了150件,向客户赠送了一部分,公司也自用了一部分。

  直到今年3月份,因有客户想经营啤酒,杨某的老婆吴某觉得啤酒的有效期很近不好销售,擅自指使该公司的厂长陈某篡改剩余的啤酒生产日期。陈某于2014年3月9日开始同该厂的车间主任冯某在该厂的纸箱仓库篡改了啤酒生产日期。

  篡改事实为将500毫升惠泉一麦啤酒生产日期为2013年06月19日篡改为2014年03月03日,330毫升惠泉啤酒生产日期为2013年05月30日篡改为2014年03月09日。

  篡改生产日期的啤酒后经查实以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名义分别销往了海口的某商行(175件,单价23元,金额为4025元)和海南昌江某商行(惠泉啤酒330毫升500件,单价27元,金额为13500元),总共销售的金额为175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