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销量 琼海一食品公司篡改生产日期

11.09.2014  12:38

      原标题:琼海一食品公司篡改啤酒生产日期被查

      昨日(9月10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多起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其中,琼海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擅自篡改啤酒生产日期被查处;海南某医药公司违规销售药品被撤销GSP证书。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如果您购买的药品、保健品、化妆品、食品、医疗器械若有问题,可随时拨打12331投诉,12331热线将24小时开通受理您的投诉举报。如果您的投诉举报经查实,还有机会获得最高50万元的奖励。

      食品公司为提高啤酒销量篡改生产日期

      据介绍,今年6月5日晚,琼海市食药监管理局根据省食药监局转办线索“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啤酒涉嫌擅自篡改生产日期”,立即派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调查中发现琼海某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某,利用其某贸易公司的名义于2013年6月23日从北京某公司购进了惠泉啤酒、惠泉纯生啤酒和惠泉一麦啤酒等,数量为6818件,共计248386元,分别销往儋州某商行和琼海某商行。

      由于琼海某商行销量不好,于2013年9月9日向其退回330毫升惠泉啤酒795件、500毫升惠泉啤酒139件、500毫升惠泉一麦啤酒237件。

      今年3月份,因有客户想经营啤酒,杨某的老婆吴某觉得啤酒的有效期太近不好销售,擅自指使该公司的厂长陈某等,篡改剩余的啤酒生产日期。3月9日开始,陈某同该厂的车间主任冯某在该厂的纸箱仓库篡改了啤酒生产日期,将其中500毫升惠泉一麦啤酒生产日期2013年06月19日篡改为2014年03月03日,330毫升惠泉啤酒生产日期2013年05月30日篡改为2014年03月09日。篡改生产日期的啤酒经查实分别销往海口的某商行(175件,单价23元,金额为4025元)和海南昌江某商行(惠泉啤酒330毫升500件,单价27元,金额为13500元),共计17525元。

      药店涉嫌销售一批假冒药品被当场扣押

      今年5月22日,临高县食药监局在与临高县卫生局联合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检查过程中,发现临高县临城民欢药店的药品贮存区域内存放有标识“瑞士大药房”生产的超速效鼻病尅星、风湿尅星,标示为“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广东分公司”经营出口的特效六0六消炎丸等一批药品。经调查确认,临城民欢药店涉嫌销售假药,临高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当场扣押该药品,做了《现场检查笔录》,并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同时,案件按规定移送临高县公安局查处。

      医药公司违规销售药品被撤GSP证书

      今年7月2日-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总局”)检查组对海南某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的“愈酚待因口服溶液(克立安)”有关电子监管数据中的异常情况进行了例行检查。

      根据国家总局检查情况,海南省食药监局稽查局对该公司涉嫌违规销售药品行为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在注册地址经营药品,与其他公司共用仓库和仓储人员;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该公司购销“克立安”的发票、随货通行单、资金流向、货物流向不一致;珠海某制药公司业务员张某某借走该药品的行为。

      检查结束后,省食药监局根据初步调查情况,确定该企业存在严重违反GSP的行为,立即撤销了该企业的GSP证书。目前,省食药监局稽查局正在对案件作进一步调查,根据该公司提供的“克立安”购销票据,查明其真实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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