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2017年环境状况公报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优良

06.06.2018  11:40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6月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徐静涵)6月4日下午,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2018年“环境日”媒体座谈会。会上以书面形式公布了“2017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公报显示,2017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优良,地表水和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优,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城镇内河(湖)水质大幅提升,地下水环境状况总体良好,声和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环境更加宜人。   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 白沙优良天数比例100%   大气环境状况方面,2017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98.3%。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80.9%,良级天数比例为17.4%,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6%,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1%,无重度污染天数。   市县状况中(不含三沙市),白沙黎族自治县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其余市县优良天数比例介于95.1%(东方)~99.7%(五指山、定安、陵水)。    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 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   淡水环境状况方面,2017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水质优良率为94.4%,与2016年相比,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上升4.3个百分点。全省河流、湖库总体水质为优。   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县级城市(镇)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共28个,水质总体达标率为100%。地下水水位基本稳定,水质总体良好。    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优 污水排放28445.23万吨   海洋环境状况方面,2017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优,主要河流入海口水质总体良好,主要滨海旅游区、三大国家重点滨海浴场、三大重点工业园区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全省共监测了27个排水量大于(含等于)100立方米的直排海污染源,污水排放总量约为28445.23万吨。    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较上年无明显变化   声环境状况方面,2017年全省城市(镇)声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好,与2016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辐射环境保持稳定   辐射环境状况方面,全省陆域空气吸收剂量率和空气、土壤中放射性水平以及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放射性水平等环境电离辐射与2016年相比均无明显变化。昌江核电厂外围辐射环境监测结果与2016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生态环境状况略微变好 自然资源情况基本无变化   生态环境状况方面,2017年,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EI)为77.47,较2016年上升了1.73,表现为生态环境状况略微变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整体上处于“波动”级别。 全省自然资源情况基本无变化。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建立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自然景观等自然保护区49个,总面积为2.70万平方公里。    气象灾害总体偏轻 属偏好年景   气候与自然灾害方面,2017年,全省平均气温24.9°C,较常年偏高0.4°C;平均年降水量1930.7毫米,较常年偏多7.1%;全省平均年日照时数为1911.8小时,较常年偏少160.9小时。   2017年的气象灾害总体偏轻,气候对各行业影响利大于弊,属偏好年景。
去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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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妇联《关于组织开展“妇女姐妹齐参与,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