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环境保护问题 督促政府落实责任

25.10.2016  18:17

直面环境保护问题 督促政府落实责任

省政府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第三督查组向儋州等4市县

反馈督查情况

10月24日下午,2016年上半年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第三督查组督查情况反馈会议在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召开。省政府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第三督查组组长、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毛东利代表第三督查组集中反馈了儋州、洋浦、临高、澄迈等4个市县督查情况。儋州市、澄迈县、临高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第三督查组全体人员参加反馈会。

 

 

7月25日至29日,省政府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第三督查组分别对儋州、洋浦、临高、澄迈开展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及党中央、国务院系列重要文件精神,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基本理念,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海南生态环境“只能变好,不能变差”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海南发挥“三大优势”、实现“三大目标”、践行“三大愿景”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也是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重大举措。本次专项督查内容包括:1、整治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实施情况;2、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情况;3、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情况;4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情况;5、土壤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情况;6、林区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情况。

通过督查,督查组认为:4个市县(含洋浦,下同)高度重视与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决策部署,4个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六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年度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将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层层抓落实。特别是临高、澄迈县,县委书记专门对六大专项工作做了批示,县长亲自部署,常务副县长具体抓落实。同时,通过加强管理、政策引导,经济调节、联防联控等措施,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违法建筑整治方面,4个市县对违法违建工作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巡查制度,实施违建防控网格化管理,基本能按时序进度完成工作任务。如:2016年以来,临高县拆除违建约2.98万平方米,控违量约5.59万平方米,减存量约2.46万平方米。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大力整治城区“八乱”,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2016年,洋浦经济开发区投入环卫经费360多万元,清扫各村庄巷道,清运各类垃圾880余吨。

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方面,制定了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开展了内河(湖)调查摸底工作,组织了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打击直排偷排、非法采砂、倾倒垃圾等水环境违法行为,建立了“一河一案”,实行了“河长制”,开展了截流并网和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建设。如儋州市排查26个入河排污口,目前已完成西南片区约6公里管网建设,截流了其中的3个排污口。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研究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三年实施方案,加强对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餐饮油烟治理和大气面源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如临高县每天安排4台洒水车在城区各主次干道洒水1次,在干旱风大季节时早上和下午两个时段对道路进行洒水,最大限度除污降尘,机械化清扫率为86%,与2013年上半年相比,PM10浓度下降21.28。

土壤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加强有毒有害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和工业和生活污泥的管理,积极开展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调查摸底工作。如澄迈县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处理设施等土壤环境违法行为,今年共立案查处危险废物处置不当案件4起,危废生产企业违反“三同时”制度案1起,对涉案企业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停产1家,责令停止使用1家,罚款合计24.1万元,有效防范和消除了土壤污染隐患。

林区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方面,4个市县继续实施绿化宝岛大行动,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公益林(含天然林)保护及管理,切实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如今年来,儋州市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共立森林刑事案件12宗,已破案 10宗;受理林业行政案件20宗,查处20宗;受理信访案件3起,调处3起,查处率100%。

督查组表示,虽然今年以来4个市县六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不少共性问题,主要包括:违法建筑整治方面,部分人员对整治违建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加上“隔夜房”增加执法难度,同时违法建筑拆除的建筑垃圾没有及时清理,没有专门的消纳场所,对农(林)场的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力度不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面,背街小巷卫生状况较差,保洁情况参差不齐,乱张贴现象较为严重,农村垃圾分类实际效果不好,群众环境卫生意识不高。如洋浦三都办事处占道经营严重,农村环境卫生问题比较突出。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方面,“河长制”落实走样,多数市县留下的联系电话为固定电话,如儋州、临高 “河长制”所留河长电话均无人接听,水污染治理工作整体滞后,截流并网工程和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进展缓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难度大。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和三年行动计划不及时,如儋州市7月22日才制定印发大气污染三年行动计划,且未上报环保厅备案,未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同时,建筑工地管理不规范,部分施工现场封闭围挡不严,施工现场道路地面未硬化,运输泥土工程车辆苫盖不严,建筑垃圾未按要求处置;落实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政策不到位,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展缓慢,如澄迈未开展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未按要求划定秸秆禁烧区,生活垃圾焚烧现象时有发生。其中,今年上半年,洋浦、澄迈PM10浓度比2013年同期大幅升高,大气污染空气质量考核压力较大。土壤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对土壤污染治理的认识不足,对土壤现状底数不清,对土壤环境综合治理监测能力建设不足,监测设备缺乏,监测技术力量薄弱。林区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方面,儋州、洋浦存在管理机制不顺畅,临高、澄迈未启动林区护林员网络管理,林区生态修复行动缓慢等问题。

 

 

针对督查发现问题,督查组强调,各市县要加大违法建筑整治力度,全面厘清各类型违法建筑,扎实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确保完成全年整违工作目标任务;完善城区环境卫生制度化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目标,要抓好垃圾转运站收集站建设,督促垃圾转运站建设进度较慢的市县抓紧推进项目建设并启动使用;持续打击各种水环境违法行为,落实“河长制”,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加快推进城镇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加快推进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度,加强焚烧秸秆和垃圾查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制定实施我省“土壤十条,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区划分工作;继续推进“绿化宝岛大行动”,加强公益林管理,科学划定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联合执法体系。

督查组同时要求,各市县政府要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抓紧整改。同时,根据六大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加强指导,跟踪落实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必要时进行通报和问责。

毛东利总结时强调:本次专项督查工作,省政府高度重视,刘赐贵省长、毛超峰常务副省长亲自部署,多次就六大专项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六大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已是常态,只是每次督查的方式与方法不同而已,明年1月份的督查,一是要回头看这次督查存在的问题是否落实,二是要看整治工作取得的实际效果。希望各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一是体现责任担当,主动作为,对照存在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抓紧整改;二是认真梳理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明确项目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三是合理安排整治项目,定期调度,跟踪落实,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案,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六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儋州市政府负责人表示,将把儋州市推进的“一创五建”融入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六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澄迈县政府负责人表示,澄迈县已经成立了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指挥部,由县长担任指挥长,把六大专项整治任务作为县里的专项督查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临高县政府负责人和洋浦经济开发开区管委会环保部门负责人也表示,回去后立即将督查反馈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认真梳理省政府督查组指出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加快推进六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宣教中心 周海燕、左浩 总量处胡国林)

 

此文已发表于10月25日《海南日报》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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