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家谈环保督察:推动政府处理好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 本报记者 孙婧
“十三五”以来,海南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步伐,正当此时,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海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同时,从而倒逼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14天来,全省各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与督察工作同频共振,以问题为导向,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环保问题。这股督察劲风,将对海南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省起到怎样的推动作用?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
“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入驻,是对我省这些年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检查,同时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省发改委区域经济和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处处长高佃恭表示,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做出了许多实际工作。省第七次党代会报告更明确了海南生态立省的战略方针,强调绝不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加快形成以服务型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高佃恭举例,比如对水泥生产扩能、石灰石开采等能耗高、污染大的项目,无论效益多好,只要触及生态红线,存在环境污染隐患,在我省都将被严格禁止;在招商引资活动中,对医药健康、金融、物流、高新科技等节能环保型、环境友好型的企业和项目,则加大引进和支持的力度。
此外,督察组入驻期间,我省各地群众积极来信来电反映各类身边存在的问题,体现出我省群众环保意识的进一步增强。高佃恭认为,从决策到执行、从干部到群众,环保意识已逐渐深入人心,“我省有基础、有条件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省。”
“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以督促改,推动政府处理好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在省人大常委会专职常务委员颜家安看来,这次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海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邀公众参与整改监督,有助于我省健全环保领域的社会监督机制。
那么,如何借助这次中央环保督察的东风,推动我省加快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省呢?
颜家安建议,一是要积极探索建立全方位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生态补偿的标准、资金来源、补偿方式和保障体系,让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走向长久平衡。二是要推动生态审计的落地、落实,把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成效纳入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在领导干部离任后不仅查查经济账,还要审审生态账,让绿色发展理念在执政决策中得到贯彻,并逐步构建起全岛生态良性循环的大格局。
(本报海口8月23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