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钢集团个别领导人员涉嫌以权谋私 插手项目工程

03.02.2016  10:03

  省委巡视五组组长林北平代表省委巡视组在反馈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海钢集团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委履行职责不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薄弱。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个别领导人员靠山吃山、吃里扒外,涉嫌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在改制重组中处置国有资产不力,部分项目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对下属子公司及外派单位管控不力,廉政风险较大;工程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问题严重,违规招投标问题突出,个别领导干部涉嫌插手项目工程;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借职务消费之名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虚假发票问题严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方面,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频出;多数领导干部存在“走读”现象,官僚主义比较突出。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领导班子战斗力弱,缺乏责任担当;决策机制不健全,决策程序、决策执行不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省国资委等机关部门处理。

  巡视组向海钢集团党委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与制度执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海钢党委要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意识,落实“一岗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发展好党员。加强纪委力量,突显“执纪监督”职能。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决策基础性制度,提高执行效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决策机制,改变重大决策“一言堂”和决策混乱的现状。加强内控及制度执行,不断完善对参股企业的管理。加强工程项目监管,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抓早抓小,强化问责,严防打折扣、搞变通,防止顶风违纪问题发生。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深入清理职务消费和虚假发票问题。四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严格人才招聘标准和程序,确保招聘工作透明、公开、公平。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提拔使用等问题。

  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蔡仁杰表示,巡视发现海钢集团存在的问题令人触目惊心,究其根源在于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到位,反映出制度有漏洞、管理有缺陷,海钢集团党委有责任,省国资委党委也有责任,问题如果不解决将严重影响到海钢今后的改革与发展。海钢集团党委班子成员不能讳病忌医,要有夜不能寐、如芒在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巡视反馈意见中查找自己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整改。要抓紧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立行立改、深查深改,逐项清点、逐项立卷、逐项销号,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海钢集团领导班子要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抓班子、带队伍、严管理,开展好今年将启动的“两学一做”集中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海钢集团党委书记杨祖光表示,巡视组反馈的巡视意见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公司党委坚决诚恳接受,一定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要坚决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巡视组反馈意见作为廉洁教材,作为行为的指导、自律的守则,作为讲政治守规矩的要求,切实把巡视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改革发展的实际行动。公司党委坚决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切实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抓紧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人员,明确工作时限,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坚决运用好巡视工作成果,推动公司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