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海口!男子酒驾致一死一伤,竟找好友“顶包”

02.09.2021  18:44

  9月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市交警支队获悉,近期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横沟一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越野车行驶途中撞上两名行人后又撞上路边一辆重型载货作业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并找来朋友替其顶包后,弃车逃离现场,事故造成一死一伤。

  6月25日9时许,当事人李饮酒后(血检结果为27mg/100ml)驾驶车牌号为琼AE**78的小型越野客车沿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横沟一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时,因未确保安全行驶,碰撞上行人朱某林、刘某云后,又碰撞上停在路边的一辆车牌号为沪EA6**9的重型载货专业作业车。该起事故造成两名行人朱某林、刘某云受伤,朱某林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故发生后,车辆驾驶员李某打电话给朋友李某伟赶到事故现场,并让其顶包,谎称系肇事车辆琼AE**78越野小型客车的驾驶人,李某便弃车离开现场。

  海口公安交警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查、检验鉴定、调取监控视频等,认为当事人李某(男,35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当事人朱某林(女,61岁)与刘某云(女,55岁)违反步行未在人行道内行走的行为,但该违法过错行为与事故发生没有因果关系。

  海口交警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认定当事人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朱某林、刘某云无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