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全责!海口越野车肇事致1死1伤事故认定结果公布

03.09.2021  21:27

  近日,在海口市海甸二东路与海达路交叉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名骑共享单车的女子被一辆越野车撞倒,肇事司机王官当场逃逸。9月3日,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该支队已对该起车祸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司机王某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经查,8月19日6时34分许,当事人王某官饮酒后驾驶琼A83XXX号越野车,沿海甸二东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与海达路交叉路口处时,因王某官犯困驾车,偏右追尾碰撞上同向在非机动车道内分别驾驶二轮共享人力单车的当事人王某花和李某艳,造成两人受伤,王某花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故发生后,王某官当场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后于当日12时30分许到海口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口吹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毫克/100毫升,抽血检测结果为17.78毫克/100毫升。

  海口交警根据现场勘查、检验鉴定、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据证实:当事人王某官饮酒后犯困驾驶机动车,且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离开事故现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当事人王某花和李某艳无违法过错行为。

  据此,依据相关法规,海口交警认定当事人王某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花、李某艳无事故责任。下一步,该案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肇事司机王某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以及对受害者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