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行霸市商业贿赂 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被罚款没收300多万元

27.02.2016  19:04

  2月27日,海南省工商局对海口市南北蔬菜批发市场开办者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42.45万元,罚款60.865万元的处罚。

  据了解,为全面落实省政府稳定菜价“十项措施”,平抑菜价,反扰乱市场公平竞争正常经营秩序、哄抬物价、欺行霸市行为,贯彻海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一定要把过高菜价降下来”的工作要求,2月6日,省工商局成立专案组,由省工商局局长亲任组长(以下简称“专案组”),挂牌查办,对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立案调查。

  2月7日,专案组对海口市南北蔬菜批发市场开办者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海口市南北蔬菜批发市场49个档口的33家蔬菜批发商进行了集中检查,就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限制同行业充分竞争、内部管理混乱、乱收费、固化利益链条、返利营销等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对涉嫌违法的证据予以暂扣。

  现已查明: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12日在海口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成立,是南北蔬菜批发市场的开办者,主要经营业务是将南北蔬菜批发市场内的档口出租给业户,收取档口的租金、蔬菜进场综合管理费(以下简称吨位费)及三轮车费,并对场内业户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其日均批发蔬菜1,900吨,占海南蔬菜批发市场份额75%以上,长期一家独大,具有极强的市场支配地位。

  自2015年6月起,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利用其市场份额独大,业内唯我独尊的支配地位,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蛮横要求凡进入其市场进行营利性拉货的三轮车必须由其统一登记上牌和收取三轮车管理费,每月收取人力三轮车费每辆250元,电动三轮车每辆400元。擅自决定:未经登记上牌和缴纳管理费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市场运营。

  同时,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全然不顾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签订租赁合同的方式,限定了每个档口经营的蔬菜品种,明确各个档口业主经营的范围,划分了如广州、昆明、云南菜等区域或蔬菜品种,无理要求档口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严重限制了档口之间的竞争,使南北蔬菜批发市场统一划分了市场份额,固化利益共同体,严重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在经营中,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收支未依法如实入账。而且,作为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对市场内的档口疏于管理,未按规定对场内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产品进货和销售台账制度和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进行监督检查,造成市场经营秩序混乱,任由有的档口欺行霸市,随意加价。

  经查:2014年3月至2015年9月期间,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对市场内23个经营规模较大、经营时间较长、业务量大的经营档口吨位费每吨返还5元、摊位费每月返还1000元-2000元的方式进行现金返利。截止案发时,享受摊位费和吨位费返还的档口有19户,享受吨位费返还的档口有4户,干扰了正常的批发业经营秩序。

  海南工商部门认为,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擅自收取三轮车管理费和通过签订合同限定档口经营范围的行为,属于《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五条中所指的欺行霸市行为。其经营管理混乱,未依法履行市场开办者义务,对市场内档口经营者的未建立蔬菜购销台账疏于管理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其对经营业户进行账外暗中现金返利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商业贿赂的违法行为。坐收坐支,严重违犯了相关的行政法规和财经法规以及相关制度规定。

  鉴于其行为导致了蔬菜批发市场的管理混乱,加重了批发零售商的负担,成为蔬菜价格上涨的重要原因之一,最终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六)项的情形,应从重处罚。对此,工商部门对其做出了罚没303.315万元的处罚。

  “处罚不是目的。处罚是依法限制市场主体的行为随意和任性。规范其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为市场监管机构,要认真落实省政府的“菜十条”,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扛起工商人的责任担当。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省工商局局长陈楷如是说。

  下一步,省工商局将继续加强对蔬菜价格的监测。立足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及时了解市场菜价信息,准确把握市场行情。开展集中抽查,确保对蔬菜经营市场主体不低于30%的抽查率,对弄虚作假、不按时年报、虚报瞒报或有其他违法失信行为的,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黑名单”),推动社会联合惩戒。对外地蔬菜经营户进入海口经营的,农民进城卖菜由各地工商进行有序引导进场,并提供便捷服务,工商部门将免予工商登记。同时,积极培育新的市场主体,对社区蔬菜直销点实行备案制。

  “工商部门将继续加大查处扰乱市场公平竞争、正常经营秩序、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力度,为保障民生扛起海南工商人的责任担当。”省工商局局长陈楷的话掷地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