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海口加强污染防治 不达标准的省外机动车将禁止迁入

24.11.2017  11:13
    海口加强冬春大气污染防治

  下月起禁止低于国五排放标准

  省外机动车迁入

  记者从昨日(22日)召开的海口市委常委会上了解到,为落实全省冬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部署,海口制定了《加强冬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严控机动车船排气污染、加强城市大气面源污染治理等10项措施,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为严格控制机动车船排气污染,《方案》明确海口在2017年底前全面淘汰所有剩余黄标车,研究出台全市柴油车污染管控措施,在2018年3月底前落实城市建成区主干道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措施。海口将实施机动车迁入管理政策,从2017年12月1日起禁止低于国五排放标准的省外机动车迁入该市,同时研究出台海口控制市外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入市措施。

  在加强城市大气面源污染治理方面,海口将开展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治理,确保2017年底前全市建成区餐饮经营场所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率达到100%。加强露天烧烤摊监管力度,全面取缔街边流动和无证经营的露天烧烤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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