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台政策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30.05.2014  13:08

  海口网5月30日消息 (记者 王媛)29日,海口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值得关注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措施,如提升规划审批效率、购120平米以上新商品房的本省籍人可购房入户等。海口市住建局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对这一系列举措进行了解读。

  海口楼市平稳发展

  “海口房地产市场发展前景总体是健康的,呈平稳发展态势。”海口市市长倪强说,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首先要科学认识和判断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形势。

  近年来,海口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海南省一系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积极调整房地产开发结构,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合理引导市场预期,房地产市场总体呈平稳发展态势。

  “虽然受国家宏观经济和房地产政策的影响,全国房地产市场低迷,但相对全国其他城市,海口房地产业比较优势明显。”市住建局市场处有关负责人解释说,首先海口是省会城市,房地产的刚性需求和发展空间还在;其次,海口生态环境优良,连续6年空气质量第一,2013年被美国华尔街日报报道是中国人第二套房首选城市之一,今年3月11日又被中央电视台评为“2014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排行榜”第一名,5月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发布《2014年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在289座城市中海口名列“宜居城市”第三名,这是海口房地产最大的卖点。

  “从今年前4个月运行情况来看,海口房地产业受全国大气候的影响不大,基本面是好的,保持了稳定。”他说。

  提升审批效率

  《意见》提出取消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提高专家咨询门槛、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等新举措。例如,选址许可、用地许可、工程许可、临建审批、竣工核实和规划方案审查合计压缩到33个工作日,总时限压缩了72.5%。

  “这6项审批事项的法定期限各为20个工作日,合计120个工作日,但我们一直在按市里要求不断压缩审批时限。”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1年市规划局已压缩到56个工作日,比法定期限整体压缩了53.3%。此次他们在压缩审批时限上再下功夫,目前6个审批事项最多的只需10个工作日,最少的只要4个工作日,“如一个房地产项目已取得土地证,从规划报建到竣工验收,规划审批时间全部只需20个工作日。

  调整限价房申购条件

  “为让更多的人获得住房保障,我们合理调整了限价商品房申购条件。”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意见》将申购我市限价商品房的单身居民年龄从原来的35岁调整为25岁“这是考虑到中低收入家庭年轻人的购房结婚需求。”他说。

  其次,缴纳社保年限从原来的必须在本市实际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满8年调整到了满3年即可。另新增了两种可申购的人群,即从事个体经营并在本市实际居住满5年的人士;或属海口市人才计划引进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硕士以上学位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累计为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人士。“海口是大特区省会,一个开放性城市,有很多外来的生意人和技术人才,他们为海口的发展也作出了贡献,应把他们也视作海口人。”他说。

  第三,从限价房面积上,申请条件中有一条是自有住房面积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过去该条件是以建筑面积来衡量,如今改成以使用面积来衡量。“这是为了尽可能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人居环境。”他说。

  目标是共享发展成果

  为了增加商品房的有效供给,《意见》提出投资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即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此,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此前对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的形象进度规定为8层以下房屋必须封顶、八层以上房屋叫建完2/3的楼层才能预售。他表示,《意见》实施后将加快商品房上市销售步伐,增加商品房有效供给量,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价格。

  “海口作为省会城市,要做大做强,带动国际旅游岛的发展,就必须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全岛一体化。”该负责人表示,《意见》提出实施购房入户政策,一方面是为让更多的省内农村人口能够融入城市生活,充分共享省会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另一方面是为了引进高素质人才,做大做强海口,从而进一步支撑城市发展,“近期我们将尽快出台一个具体实施细则,将具体条件和流程一一细化。”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