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禁塑”后拿什么产品来替代?已推动替代产品相关产业发展
3月26日上午,海南省新闻办举行海南“禁塑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胡丽齐摄
3月26日上午,海南省新闻办举行海南“禁塑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海南省将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
据悉,2019年12月3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第一部禁塑工作专项省级地方法规,也是海南省推进禁塑工作的法律依据。另外,海南还组织研究制定了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和一次性塑料制品中不可生物降解塑料成分的快速检测等两项地方标准,其中快速检测方法属于国内首创。目前两项地方标准的报批稿已经提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2020年3月19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明确了禁塑范围。《名录》结合海南省实际情况,将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餐具2大类、10个小类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纳入第一批禁塑范围,主要包括: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类和餐饮具类。需要重点指出的是,禁止的膜袋和餐饮具均不包含商品预包装。如方便面、果冻、酸奶等商品的预包装。
会上介绍,为保障禁塑后替代品供给,3月11日,海南省工信厅正式印发实施《海南省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确定了全生物降解塑基材,全生物降解塑料袋、餐具、地膜、棚膜等制品,全生物降解塑料回收堆肥等产业发展重点,鼓励全生物降解塑料研发创新。多家企业有意来琼投资,省内已经有4家企业在建和拟建替代品生产项目,预计到今年底海南将具备2.3万吨/年的替代品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