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起至11月底 海南将在重点行业和场所开展“禁塑”试点工作

26.03.2020  15:34

      部分料制品退出“江湖”进入倒计时阶段。3月26日,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南省“禁塑”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4月起至11月底,我省将在重点行业和场所开展“禁塑”试点工作。

      按试点工作安排,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主要旅游景区、大型超市、大型商场、学校、医院等行业和场所及政府相关单位主办的大型会议、会展等活动,将率先禁止销售和使用(提供使用)列入《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对“禁塑”各项措施及替代品性能进行测试和评估,为“禁塑”法规正式实施提供经验。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邓小刚在会上介绍,开展“禁塑”工作以来,省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坚持不懈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通过修订发布地方法规、制定印发第一批禁止名录、推动替代产品相关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地方标准编制等举措,不断推进我省“禁塑”工作。

      在完善顶层设计方面,目前我省已颁布《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成为全国第一部“禁塑”工作专项省级地方法规,为我省推进“禁塑”工作的法律依据。该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意味着我省将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同时,省生态环境部门还组织研究制定了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和一次性塑料制品中不可生物降解塑料成份的快速检测等两项地方标准,其中快速检测标准在“禁塑”领域属于国内首个具有可执法效益的技术标准。目前两项地方标准的报批稿已经提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在明确“禁塑”范围方面,近日发布的《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确定将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餐具2大类10个小类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纳入第一批“禁塑”范围。

      “禁塑”后替代产品生产能力备受关注。据介绍,在推动替代产品相关产业发展方面,为保障“禁塑”后替代品供给,省工信厅已印发实施《海南省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目前多家企业有意来我省投资,省内已经有4家企业在建和拟建替代品生产项目,预计到今年底我省将具备2.3万吨/年的替代品生产能力。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提升替代品本地产能,进一步推动全生物降解塑料相关产业发展,保障替代品供给;形成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检测能力和全过程追溯监管体系,发布地方标准,实现监管执法信息化;并将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调动全民共同参与“禁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