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正式发布

27.03.2018  08:02

  中新网海南新闻3月26日电(记者张茜翼)记者26日下午从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文理不分科,高考录取将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据介绍,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外语考试提供两次机会,考生可以选择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共14门科目(语、数、外、政、史、地、物、化、生、音、体、美、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生在高中阶段,依据普通高中学校课程安排和自身情况,分别在高一、高二、高三,3年内完成学业水平考试14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为减轻学生学习负担,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等级性考试以标准分呈现,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学生可根据提前两年公布的高校招生录取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及自身的兴趣特长和未来职业规划,在这6个科目中选3科作为自己的等级性选考科目,等级性考试成绩将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情况,是学生毕业与高考录取的重要参考,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方面内容。依托网络平台管理以及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监督检查等方式,写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形成客观、真实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招生录取的必要参考提供给报考学校。此外,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还可以参加有关高校的自主招生,高职院校也可以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择优录取。

  考试时间安排也做了具体调整,统一高考安排在每年的6月7日-8日举行。其中,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7门科目)安排在7月7日、8日两天;不参加高考的学生,语文、数学、外语3科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二学期的4月9日。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个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下学期4月进行。学生在高年级最多可选择3科参加合格性考试。(完)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