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妇联高度关注“少女妈妈”现象

16.07.2016  01:08

  7月12日,媒体以《海南现“少女妈妈村”:最小产妇未满14岁》为题,报道海南临高县等地渔村存在少女未婚早育现象,引起了海南省妇联的高度关注。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刘锦立即作出紧急部署,当日便协调指导临高县妇联跟踪并具体了解报道所涉事实,成立由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和省妇联权益部、宣传部组成的调研小组,开辟微信群,即时关注事情进展、研讨工作措施。7月15日,分管副主席杨翠霞带领权益部深入临高,走访慰问“少女妈妈”、与当地妇女干部及群众代表座谈,进一步核实当地“少女妈妈”现象的相关情况。省妇联研究确定近期开展以下4项工作,采取措施,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调研掌握实情

  以临高沿海地区为重点,有针对性深入调研,进一步掌握“少女妈妈”现象产生的原因、现状、后果及发展趋势。发挥好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作用,以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工作建议等方式,协调推动开展全省性的专项调研,全面掌握海南少女未婚早育现象的基本情况,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依据。

  二、宣传法律法规

  认真总结近年来多次在临高县开展普法禁毒流动课堂(18场)及法治反家暴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文艺演出、有奖问答、签名承诺、播放视频、发放资料等)活动的经验,组织妇联维权干部、律师志愿者和妈妈训教团成员深入基层,特别是沿海地区和中小学校,通过“村村通”广播、普法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宣传力度。着重宣传法律不承认“摆酒席”结婚行为、结婚须办理婚姻登记、法定结婚年龄、父母的监护责任以及非婚同居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等内容,不断提高人们的尊法守法意识。

  三、推动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

  进一步发挥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协调督促作用,以实施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项目为切入口,推进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配合卫生计生部门进一步加大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的力度,注重宣传早婚早育的危害性,加快婚育陈规陋习的摒弃速度。

  四、畅通服务渠道

  关爱“少女妈妈”群体,为她们提供法律服务和受教育机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帮助其补办结婚登记;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告知同居期间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指导其通过“受赠”“财产约定”等方式,依法维护好自身的权益。及时通过心理学专家志愿者,帮助指导有需要的“少女妈妈”减轻压力,解决好因早婚早育带来的心理健康问题,处理好“夫妻”关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