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妈妈村”引海南省妇联关注 成立调研组了解实情

16.07.2016  03:40

      7月12日,媒体以《海南现“少女妈妈村”:最小产妇未满14岁》为题,报道海南临高县等地渔村存在少女未婚早育现象,引起了省妇联的高度关注。海南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刘锦立即作出紧急部署,当日便协调指导临高县妇联跟踪并具体了解报道所涉事实,成立由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和省妇联权益部、宣传部组成的调研小组,开辟微信群,即时关注事情进展、研讨工作措施。

      7月15日,省妇联副主席杨翠霞带领权益部职工深入临高,走访慰问“少女妈妈”、与当地妇女干部及群众代表座谈,进一步核实当地“少女妈妈”现象的相关情况。海南省妇联研究确定近期开展以下4项工作,采取措施,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调研掌握实情。以临高沿海地区为重点,有针对性深入调研,进一步掌握“少女妈妈”现象产生的原因、现状、后果及发展趋势。发挥好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作用,以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工作建议等方式,协调推动开展全省性的专项调研,全面掌握海南少女未婚早育现象的基本情况,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依据。

      二是宣传法律法规。认真总结近年来多次在临高县开展普法禁毒流动课堂及法治反家暴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的经验,组织妇联维权干部、律师志愿者和妈妈训教团成员深入基层,特别是沿海地区和中小学校,通过“村村通”广播、普法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宣传力度。着重宣传法律不承认“摆酒席”结婚行为、结婚须办理婚姻登记、法定结婚年龄、父母的监护责任以及非婚同居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等内容,不断提高人们的尊法守法意识。

      三是推动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进一步发挥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协调督促作用,以实施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项目为切入口,推进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配合卫生计生部门进一步加大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的力度,注重宣传早婚早育的危害性,加快婚育陈规陋习的摒弃速度。

      四是畅通服务渠道。关爱“少女妈妈”群体,为她们提供法律服务和受教育机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帮助其补办结婚登记;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告知同居期间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指导其通过“受赠”“财产约定”等方式,依法维护好自身的权益。及时通过心理学专家志愿者,帮助指导有需要的“少女妈妈”减轻压力,解决好因早婚早育带来的心理健康问题,处理好“夫妻”关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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