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闭会 通过一批法规

01.08.2015  13:00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闭会

      《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获通过

      为期3天的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于今天下午在海口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等一批重要法规事项,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62人,实到54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跃兰、毕志强、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力夫主持。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各项议程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海南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沙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4年海南省省本级决算的决议》、《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许可对省五届人大代表麦堂福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会议表决决定任命孙颖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任命王强为省水务厅厅长,任命常世界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跃兰分别为上述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富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