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十大交管热点新闻: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引关注
2014年已过去,2015年的日历已经开启,过去一年,交警总队组织带领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创新交管举措,不断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水平,群众对公安交管工作满意度明显提高、对交通法规的知晓度明显提高、交警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警民关系进一步和谐,我们整理编辑《2014年全省十大交管热点新闻》,借此回顾过去一年全省交警的努力成效,展望来年再接再接再厉!
1、《海南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管理规定》3月起实施,测速起拍值上浮5公里/小时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管理,省交警总队制定出台的《海南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管理规定》3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对超速交通违法行为,测速起拍值应当按照道路限速值上浮5公里/小时。《规定》还明确了其它事项。
2、“海南交警”微信公众平台上线,交通违法等交管信息“微”查询
3月6日,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微信公众平台“海南交警”上线试运行,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驾驶人基本信息等交通管理信息只要手指轻轻“微”一下就尽收眼底。为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服务广大交通参与者,海南交警总队拓宽渠道,打造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微视等“四位一体”新媒体平台,努力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海南交警”微信公众平台目前开发的功能包括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查询、驾驶人基本信息查询、交通管理常见问题查询、交通管理业务办事指南、交通管理业务公告、互动问答、交警队(违法处理窗口、检测站)卫星导航等。下一步,微信公众平台将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推出交管业务办理预约等服务功能,实现“海南交警”随时随地与广大交通参与者“零距离”接触。
3、《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3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随着我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迅猛增长,人、车、路、环境等各类交通矛盾日益突出,道路交通安全愈发受到全社会关注,2014年1月17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并向社会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的实施,将会大力促进解决当前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此次出台的《办法》解决的主要问题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我省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制度;对非机动车的通行问题做出规定;对原《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规定的处罚标准进行修订完善。
4、海南交警推出十项服务群众措施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群众工作,解决群众在办理车驾管业务不方便等突出问题,日前,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制定出台十项服务群众措施: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周末、节假日加班工作机制、落实科目三考试合格当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落实警务公开要求、规范窗口服务和完善服务设施、推进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建设、建设完善短信告知提醒服务、改进创新机动车检验工作、改革推行考试预约工作、强化内外监督工作机制。
5、9月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
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但车辆如果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仍应按原规定的周期进行检验。上述车辆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含15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2次。
6、海南交警下乡为农民办驾驶证专场考试和摩托车年检
为有效解决海南农村地区报考摩托车驾驶证难、摩托车定期检验率低、无证驾驶摩托车和摩托车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省公安厅决定从2014年5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省开展摩托车驾驶证办证和摩托车定期检验便民专项行动。
此次便民服务对象为:符合摩托车驾驶证申领条件,且直接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报考摩托车驾驶证的人员;在海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合法有效且符合规定办理定期检验的摩托车。
7、总队试行道路交通违法网上自助处理
为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方便车主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交警总队决定自10月10日起在全省试行交通违法网上自助处理。
目前网上自助处理的交通违法包括:本省籍车辆和外省籍车辆发生在我省道路、依法应处200元(含)以下罚款且不记分的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本省籍车辆发生在外省道路、依法应处200元(含)以下罚款且不记分的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行为;适用简易程序且已接受处理而未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直接通过本系统按提示缴纳罚款。
8、11月起,我省小型汽车驾考科目三启用电子评判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提升驾驶人考试科技把关能力,严把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11月5日,省交警总队在位于灵山镇的琼北考场,首先启动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的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实行计算机评判的考试模式。
据介绍,使用考试系统评判的范围和方式:从11月1日起,全省对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人进行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当使用计算机考试系统进行评判。对未按规定使用计算机考试系统进行评判的,暂停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人的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工作。对于除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之外机动车驾驶人的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暂不强制使用计算机考试系统进行评判。
9、今年底前,我省全面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禁行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环保部、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部、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南省公安厅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开展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专项行动。2014年底前,全省全面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禁行。
10、今年底前全省2374套交警执法记录仪“上岗”
12月22日,省交警总队在海口组织全省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培训班,为今年年底前全省2374套交警执法记录仪“上岗”做好岗前培训。
据介绍,为加强全省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法制化和队伍正规化建设,解决执法突出问题,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过程监督管理,提升科技应用能力和水平,维护群众和交警合法权益,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省交警总队决定2014年年底前在全省交警系统全面使用执法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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