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河长办召开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部署会 新增两项评估内容

27.10.2017  21:21

    为了更好的落实水利部中期评估和省河长办年度的考核验收工作,2017年10月26日,海口市河长办召开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部署会,会议特邀海南省河长制办公室秦艾斌主任对《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技术大纲》及考核验收要点进行解读。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海洋渔业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乡镇、街道办河长办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秦艾斌对《大纲》中各项评估指标深入浅出地进行逐项解析,主要强调以下几方面:

      1.明确评估时间节点。水利部数据采集时间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省河长办对各市县考核时间为11月底,务必要这之前完成“四个到位”的要求。

      2.实行一票否决指标。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务必由党委、政府正式印发,县级及以上河长制办公室落实到位人员、经费等以及中央要求的六项制度必须在10月31日前全部出台,否则未能通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3.新增两项评估内容。重点除了从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这“四个到位”进行评估外,《大纲》还增加了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河湖管理保护取得的成效等方面的内容。

      4.细化分解各项指标。要根据《大纲》中各项指标再进行细化对应分解,特别是新增的基础性工作项中河湖名录编印、“一河一策”编制、信息化建设等及河湖管理保护项中河道垃圾清理及保洁、河湖管理保护综合执法等内容的细化落实。

      会议最后,市水务局副局长孙副林强调,市河长制考核工作要坚决贯彻10月25日张琦书记“河长制要落实得好”的指示精神,严格对照秦主任的解析的要点进行一一落实,根据评估指标和赋分点分类收集相关资料,力争在全省年底考核成绩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