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海南省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分析

28.04.2016  22:30

2月份,全省财政收支运行延续1月份良好势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当月增长22.6%;支出进度、增速及民生支出占比同比提高。

一、2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及主要特点

2月份,全省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亿元,增长20.6%。其中,中央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5亿元,增长17.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8.6亿元,增长22.6%(考虑2016年起5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影响,下同)。从地方收入完成的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36.3亿元,增长8.5%;非税收入完成12.3亿元,增长98.8%。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2.2亿元,增长21.3%。其中,省本级支出完成28.5亿元,增长68.2%;市县级支出完成73.7亿元,增长9.4%。

2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中央、省和市县三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较快增长。 2月份,中央级收入增长17.5%,主要是消费税入库不同期增长75.9%带动。省级收入增长36.3%,市县级收入16.1%,主要是受一次性大额非税收入入库不同期增长98.9%带动。

(二)主体税种增长较快,税收增幅稳中有降。 2月份,全省税收收入完成36.3亿元,增收2.8亿元,增长8.5%,增幅环比下降1个百分点。从税种看,增值税完成5.4亿元,增收1亿元,增长22.7%,主要是海南炼化进项税额抵扣不同期以及东方石化投产带动(上年4月底投产运营);营业税完成14.9亿元,增收2.2亿元,增长17.6%,主要是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和房地产销售营业税分别增收1.1亿元和3.3亿元,增长95.6%和76.6%带动;土地增值税完成7.8亿元,增收1.8亿元,增长29.3%,主要是陵水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增收1.5亿元带动。此外,企业所得税完成0.7亿元,下降65.7%,主要是受上年同月国税部门查补税款入库1.5亿元抬高基数影响。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和房产税分别下降70.2%、45.1%、42.2%和7.2%,是拉低税收增幅的主要因素。

(三)非税收入大幅增长是财政增收主要来源。 2月份,全省非税收入完成12.3亿元,增长98.8%;增收6.1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增量的68.5%。除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捐赠收入减收外,其他各项均大幅增长。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4.3亿元,增收2.9亿元,增长200.2%,主要是省本级及海口海域使用金入库1.8亿元,而上年同期无此收入;专项收入3.3亿元,增收1.5亿元,增长88.5%,主要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大幅增长带动教育费附加增收1亿元;其他收入、罚没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分别增收0.7亿元、0.7亿元、0.1亿元和0.5亿元,增长331.9%、166%、90.1%和35%。

(四)区域间分化愈加明显。 从增幅看,有6个市县收入增幅高于全省收入增幅(22.6%),分别是洋浦、儋州、东方、屯昌、陵水和三沙,分别增长62.5%、32.1%、67.3%、61.2%、39.5%和1070.1%(三沙税收结构单一,单月增幅受营业税的影响大);定安增长20.8%,略低于全省收入增幅;海口、三亚、琼中、乐东等9个市县个位数增长;万宁、临高、白沙、昌江等4个市县负增长。从增收额看,海口、三亚、洋浦和陵水4个市县区分别增收0.6亿元、0.6亿元、0.9亿元和1.1亿元,占市县级增量的73.6%,是财政增收的主要来源

  二、1-2月份全省财政收支情况及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财政情况

1-2月份,全省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97.8亿元,增长15.4%。其中,中央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6亿元,增长21.9%;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8亿元,增长11.6%,完成年度预算的17.8%,比序时进度快1.1个百分点。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80.3亿元,增长21.9%,完成年度预算的14%,慢于序时进度2.7个百分点,但快于上年同期1.1个百分点。其中,省本级支出完成55.5亿元,增长56.6%,完成年度预算的16.2%,比上年同期快5.1个百分点;市县级支出完成124.7亿元,增长10.9%,完成年度预算的13.2%,慢于序时进度3.5个百分点。

1-2月份,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势良好。 岁末年初,得益于去库存政策影响,我省房地产市场逐步企稳,呈现回暖态势,带动房地产业税收增长较快。海域使用金、各项财政存款利息等大额一次性非税收入入库带动全省非税收入较快增长。1-2月份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达到11.6%,比1月份提高6.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高5.2个百分点;累计完成121.8亿元,占年度预算的17.8%,比上年同期快0.7个百分点。

2.主要税种快速增长是税收增长主要力量。 1-2月份,全省税收收入累计完成98.5亿元,增长9.1%,完成年度预算17.8%,快于序时进度1.1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0.9%,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从税种看,营业税完成38.9亿元,增长23.4%,主要是房地产业和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分别增长70.9%和31.7%带动;土地增值税完成14.8亿元,增长16%,主要是陵水加强存量项目清算或预缴增长147.7%带动;增值税完成12.6亿元,增长14.5%,主要是洋浦炼化进项抵扣不同期及新增税源东方石化投产。

3.区域分化明显。 海口、陵水、儋州等市县房地产销售有所好转,以及少数市县一次性收入入库不同期,导致前2个月各市县收入增幅呈两极分化。20个市县(区)中,有5个市县增幅超30%,分别是东方(49.2%)、洋浦(45.8%)、屯昌(45.3%)、陵水(42.6%)和儋州(30.6%);也有5个市县负增长,分别是临高(-46%)、五指山(-25.3%)、三沙(-19%)、白沙(-16.5%)、和琼中(-0.6%)。

4.财政支出进度、增速及民生支出占比均提高。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0.3亿元,增长21.9%,完成年度预算14%,增速和进度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17.2和1.1个百分点。全省民生支出完成142.2亿元,增长25.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9%,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从科目看,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累计完成50.6亿元,增长34.8%,完成年度预算的27.7%,快于序时进度11.1个百分点,主要是省级及时拨付“财政对社保基金的补助”资金增收12.5亿元带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8.9亿元,增长28.1%,完成年度预算的17.3%,快于序时进度0.7个百分点。教育、农林水、交通运输等支出权重大的科目明显慢于序时进度,是影响全省支出进度的主要因素。从地区看,支出超序时进度的有三亚(18.4%)、陵水(17.1%)和琼中(16.7%),但洋浦、琼海、定安、三沙等市县支出进度未达10%。

(二)社保基金情况

1-2月,全省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基本保费收入预算累计完 成24.3亿元 ,比上年增长 12.6 %, 完成年初预算16%,慢于序时进度0.7个百分点 ;支出累计完成 27.8亿元 ,比上年增长 10.0 %, 完成年初预算15.1%,慢于序时进度1.57个百分点 。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基本保费收入预算 累计完成 14.2亿元 ,比上年增长10.9%,完成年初预算15.6%,慢于序时进度1.1个百分点。支出累计完成21.7亿元,比上年增长23.2%,完成年初预算16.1%,慢于序时进度0.5个百分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基本保费收入预算 累计完成8.0亿元,比上年增长17.5%,完成年初预算16.1%,慢于序时进度0.6个百分点。支出累计完成5.0亿元,比上年下降20.2%,完成年初预算12.1%,慢于序时进度4.5个百分点。

工伤保险基金 基本保费收入预算 累计完成4,576万元,比上年增长18.0%,完成年初预算19.0%。支出累计完成2,142万元,比上年下降15.1%,完成年初预算13.3%。

生育保险基金 基本保费收入预算 累计完成3,804万元,比上年下降0.7%,完成年初预算16.8%。支出累计完成2,346万元,比上年下降27.8%,完成年初预算11.3%。

失业保险基金 基本保费收入预算 累计完成12,720万元,比上年增长5.1%,完成年初预算20.02%。支出累计完成6,919万元,比上年减少17.4%,完成年初预算13.7%。

三、财政经济运行情况

(一)从主要税种看

1-2月份,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因政策调整因素大幅减收,但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增长较好,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等地方小税也增长较快。

    1. 流转税保持较快增长。 受房地产市场局部回暖、东方石化新增产能以及洋浦炼化进项税款抵扣不同期,1-2月份增值税和营业税保持较快增长。增值税完成12.3亿元,增收1.6亿元,增长14.5%。其中,商业增值税增长19.5%,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分别增长20.5%和19.2%带动;工业增值税增长44.7%,主要是石油加工业、医药制造业分别增长68.3倍和55.9%带动;改征增值税仅增长4.3%,主要是受交通运输业下降18%影响。营业税完成38.9亿元,增长23.4%,主要是海口、陵水、儋州房地产销售好转,营业税分别增长27.2%、39.1%和80%。

2.所得税增幅差异较大。 1-2月,企业所得税完成12.5亿元,增长0.1%,主要是上年我省经济低位运行,企业效益下滑,1月份预缴上年四季度的税款有所减少,导致建筑安装、交通运输、房地产、金融等主要税源行业税收分别下降22.8%、26.3%、3.1%和1.8%。个人所得税完成3.6亿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有上年底职工薪酬水平有所提高,各市县个税普遍增长;澄迈软件园区入驻企业增加,带动澄迈个税增长197.2%。

3.土地类税种增减不一。 1-2月土地增值税完成14.8亿元,增长16%,主要是海口和陵水加强房地产项目清算或预缴,分别增长23.6%和147.7%。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因上年纳税方式调整,分别下降87.7%和44.7%(上年1月份入库2014年四季度税款,而2015年四季度税款因纳税方式调整在2015年10月份已缴纳);契税因土地与房产交易过户有所减少,下降9.8%。

(二)从行业税收变动情况看

根据2月份行业税收数据统计,我省三次产业提供的地方税收收入累计分别为0.2亿元、21.9亿元和76.3亿元,增长-74.8%、-4.6%和15.1%,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为0.2%、22.3%和77.5%;与上年同期比较,“一产”和“二产”税收占比分别下降0.8和3.2个百分点,“三产”税收占比提高4个百分点,增速提高13.8个百分点。主要税收行业如下:

1.金融业税收较好增长但增速回落较快。 1-2月,金融业地方税收完成9.5亿元,占第三产业税收的12.5%;增长22.3%,比上年同期回落11.9个百分点。从金融业内部结构看,金融市场中最大的主体货币金融业税收仅增长14.3%,比上年回落17.7个百分点,而资本市场服务业税收下降20.4%,尤其是资本市场服务的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分别下降36.6%和15.6%。

2.交通运输业税收小幅减收。 1-2月,全省交通运输业(含仓储和邮政)税收完成6.1亿元,下降4.3%。占交通运输业税收90%以上的改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减收是交通运输业税收下降的主要因素。其中,改征增值税完成5.1亿元,占交通运输业税收总量的83.6%;企业所得税完成0.4亿元,下降26.3%,占交通运输业税收总量的6.6%。

3.房地产业税收稳步回升。 1-2月,房地产业税收完成39.9亿元,占地方税收总额的40.5%;增长11.9%,环比提高2.6个百分点,也比上年12月提高7.7个百分点。岁末年初,我省房地产市场随着部分市县新房开盘,海口、陵水、儋州等地销售情况有所好转,加之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基数较低等因素,房地产业营业税增幅高达70.9%;但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因上年同期查补1.5亿元税款入库导致今年该税下降3.1%,拉低了房地产业税收整体增幅。

4.建筑业税收下降明显。 1-2月,建筑业税收完成13.3亿元,减收2.6亿元,下降16.3%。主要是上年同期在“营改增”扩围将增加税负的预期影响下,建安企业集中在上年2月份开票结算,提高了同期对比基数(上年1-2月增长33.1%)。其中土木工程和建筑安装业税收分别下降64.8%和36.4% 。

5.工业税收实现较快增长。 1-2月,工业地方税收完成8.7亿元,增收1.5亿元,增长21.1%。其中,成品油加工增收1.6亿元,增长2333.1%,主要是东方中海油石化上年4月才正常投产以及洋浦炼化进项税额抵扣不同期;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增收0.2亿元,增长55.9%;医药制造业增收0.3亿元,增长27.4%,主要是受海洋生物医药、健康养老等因素驱动,我省医药产业在近两年发展较好。

四、预算执行存在问题及建议

今年1-2月,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企稳回升及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成效显现,我省财政收入稳中有升,支出进度不断加快。 下一阶段预算执行中重点关注以下问题:一是 收入增长质量不高。1-2月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比上年同期下降1.8个百分点,税收增量贡献率仅为65.6%,且对房地产依赖程度高,1-2月房地产税收占税收总额的40.5%,而增量占比高达51.5%。 二是 不稳定的增收因素较多。1-2月财政收入增收对一次性非税收入或税收依赖程度较高,具有不稳定性,如海口和省本级海域使用金入库、三亚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相关收入征缴、儋州海花岛新开盘、陵水加强存量项目清算等。 三是 支出进度慢于序时进度。2016年全省支出规模扩大,年度支出任务更加艰巨,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断推进,“以拨代支”逐步减少,支出难度进一步加大。

总体来看,当前经济处于深度调整期,经济复苏存在变数,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三期叠加”效应还将持续释放,传统动力减弱,新兴产业替代接续能力不强,宏观经济稳定压力较大。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着力稳增长、调结构的作用,推动我省经济发展趋稳。 具体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 要加强税源调查分析。密切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及时了解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发展态势,重点掌握我省主要税源动态;同时,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联系,通过税控数据分析、重点纳税企业、新增纳税户监控、专项稽查等措施,依法征管,强化欠税追缴,确保应收尽收。 二是 密切关注房地产“新政”。当前房地产业依然是我省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之一,对财政增收影响很大,前两个月部分市县商品房销售情况有较好起色,房地产税收增长带动全省税收保持了较好增长。随着我省“两个暂停”政策的实施,能否带动房地产迅速回升有待观察。三 密切关注即将在5月开始实施的“营改增”扩围,由于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业等服务业营业税占我省地方税收总额近20%,要及时测算好“营改增”后的减税效果,做好应对措施。 四是 加快资金下达和重点项目实施。积极落实新预算法有关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时限要求,督促各部门切实采取措施,加快各类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充分发挥财政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努力培育支撑经济稳定增长的新业态、新产业、新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