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份财政收支情况

26.12.2016  17:02

11月份,全省财税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财税工作的指示精神,分解细化收入计划,省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开展财政收支专项指导服务,指导市县加强收入征管,加快项目支出进度,11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均实现大幅增长。

一、11月全省财政收支情况

11月,全省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4亿元,增长21.3%。其中,中央级收入34.8亿元,同口径增长(下同)16.0%;地方级收入43.6亿元,增长25.8%。地方收入分结构看,税收收入36.7亿元,增长31.5%;非税收入6.9亿元,增长2.5%。地方收入分级次看,省本级收入16.0亿元,增长72.2%;市县级收入27.6亿元,增长9.1%。

11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9亿元,增长52.0%。其中,省本级支出48.7亿元,增长57.1%;市县级支出120.2亿元,增长50.0%。

11月,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34.2亿元,下降28.9%。其中,省本级收入11.0亿元,增长54.6%;市县级收入23.2亿元,下降43.4%。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26.5亿元,增长24.0%。其中,省本级支出4.0亿元,增长63.8%;市县级支出22.5亿元,增长63.8%。

二、1-11月全省财政收支情况

1-11月,全省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5.7亿元,增长5.9%。其中,中央级收入398.9亿元,增长1.9%;地方级收入586.8亿元,增长8.7%,比1-10月增幅提高1.2个百分点。地方收入分结构看,税收收入461.5亿元,增长7.1%;非税收入125.2亿元,增长15.0%。地方收入分级次看,省本级收入200.6亿元,增长12.3%;市县级收入386.2亿元,增长7.1%。

1-11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6.5亿元,增长17.7%,完成年度预算的86.8%。其中,省本级支出316.2亿元,增长25.4%,完成年度预算的84.2%;市县级支出900.3亿元,增长15.3%,完成年度预算的87.7%。

1-11月,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311.1亿元,增长19.3%,完成年度预算的90.1%。其中,省本级收入69.9亿元,增长49.0%;市县级收入241.2亿元,增长12.8%。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361.9亿元,增长23.1%,完成年度预算的74.3%。其中,省本级支出58.6亿元,增长52.2%,完成年度预算的72.9%;市县级支出303.3亿元,增长18.7%,完成年度预算的74.5%。

        三、11月财政收支主要特点

(一)全口径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大幅增长。 当月全省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1.3%,增幅比10月提高6.5个百分点,拉动累计增幅从1-10月的4.7%提高到1-11月的5.9%。当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5.8%,增幅比10月提高15个百分点,拉动累计增幅从1-10月的7.5%提高到1-11月的8.7%。当月地方级收入分结构看,主要是税收收入大幅增长带动,税收增收占当月地方级收入增收贡献率达98.1%,非税收入小幅增长;分级次看,主要是省本级增收5.0亿元,增长72.2%拉动,市县级收入小幅增长。

(二) 主体 实现 大幅 增长。 当月全省地方税收收入增长31.5%,增幅比10月提高了18.1个百分点。分税种看,当月仅城镇土地使用税(-43.5%)、资源税(-33.1%)、耕地占用税(-5.0%)下降,其他税种均实现增长。一是 地方级国内增值税和营业税 合计收入13.8亿元,增收2.4亿元,增长17.8%。其中,不含扩围的营改增四大行业的地方级国内增值税收入7.4亿元,增长25.2%,主要是商业增值税、工业增值税较大增长带动。二是 地方级企业所得税收入 2.9亿元,增收1.8亿元,增长163.6%,主要是房地产业、建筑业和金融业企业所得税核查入库税款增加较多。三是 个人所得税收入 2.1亿元,增收0.9亿元,增长74.6%,主要是税务部门加强税源监控,深入开展股权转让税收清理拉动。四是 土地增值税收入 9.3亿元,增收3.9亿元,增长71.3%,主要是今年我省房地产销售增长带动预征收入增长,以及地税部门加强稽查查补和评估清算税款入库。五是 契税 收入3.0亿元,增收0.2亿元,增长8.6%。六是 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 印花税、车船税收入 分别增长6.0%、4.1%、2.8%、22.2%,合计增收0.2亿元。分征收部门看,按细化分解的收入计划,当月国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级收入15.5亿元,比计划数少2.2亿元;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级收入21.0亿元,比计划数多0.9亿元。

(三)非税收入 实现小幅增长。 当月全省地方非税收入增长2.5%,增幅比10月提高了1.4个百分点。主要增收项是罚没收入(598.9%)、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16.3%)、捐赠收入(580.8%)、其他收入(60.3%),合计增收2.7亿元。主要减收项是专项收入(-35.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5.8%)、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1.7%),政府住房基金收入(-71.3%),合计减收2.6亿元,拉低当月非税收入增幅。

(四) 各市县收入不均衡 当月市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5亿元,增长9.1%,东、中、西部地区分别增长8.6%、-9.8%、9.7%,海澄文地区增长12.9%、大三亚地区增长19.3%。当月收入增长的市县有三沙(2807.3%,主要是因为去年同期同口径收入仅116万元,基数较低)、五指山(121.4%)、儋州(90.0%)、定安(69.4%)、澄迈(61.4%)、乐东(38.0%)、三亚(33.2%)、文昌(23.0%)、万宁(18.8%)、洋浦(12.8%)、海口(4.4%)等11个市县。当月收入下降的市县有琼中(-63.8%)、昌江(-52.5%)、临高(-50.5%)、琼海(-21.2%)、保亭(-19.3%)、屯昌(-19.1%)、东方(-11.9%)、陵水(-9.9%)、白沙(-1.5%)等9个市县。

(五)全省 支出大幅增长。 当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9亿元,增长57.1%,比10月提高了67.7个百分点,主要是交通运输支出(262.8%)、城乡社区支出(192.5%)、教育支出(80.5%)等重点支出科目支出大幅增长。受当月支出大幅增长带动,1-11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7.7%,比1-10月提高了4.1个百分点;完成年度预算的86.8%,支出进度比去年同期快0.4个百分点。分市县看,支出进度超序时进度(91.7%)的市县有东方(96.1%)、海口(95.6%)、三亚(95.6%)、澄迈(95.5%)、琼海(94.7%)、保亭(94.6%)、昌江(93.4%)、陵水(93.3%)、白沙(92.2%)、五指山(92.0%)等10个市县,支出慢于全省平均支出进度的市县分别是屯昌(72.8%)、临高(78.8%)、定安(84.9%)和万宁(86.6%)等4个市县。省本级支出进度为84.2%,比全省平均支出进度慢2.6个百分点。

        (六) 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下降较大,支出增长较快。 当月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减收13.9亿元,下降28.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12.1亿元,下降30.2%,拉低当月基金收入增幅。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增长24.0%,其中交通运输支出增长80.0%,城乡社区支出增长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