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各级纪检明察暗访违纪违法行为 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08.10.2014  17:42

      原标题:文昌明察暗访违纪违法行为 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10月7日,记者从文昌市纪委获悉,国庆期间,该市组织有关部门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明查暗访,要求党员干部廉洁过节,还主动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节前,文昌市纪委对全市各单位提出“十个严禁”。内容明确要求: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或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搞摊派;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除值班值勤外的公务用车一律停放单位;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升学宴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高档私人会所。

      在此基础上,国庆期间,文昌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明察暗访,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严重违反纪律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除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新闻中心 在线首页 投诉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