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解读:责任更细化 更具体化 更制度化

02.08.2014  02:53
海南网台消息(海南新闻联播):
        研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省委六届六次全会的主要议题。是省委和全省广大党员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到底的重要宣示和重要体现。会上审议通过的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也为海南结合自身实际,强化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 
          《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主要突出了四个方面的考虑:一是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精神要求;二是紧密结合海南实际,坚持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三是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四是力求制定的措施有效惯用、切实可行。
        《意见》共六部分、30条。阐释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并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及各方面党组织的责任更加细化、具体化、制度化。
        党委的主体责任是《意见》的关键词,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既要抓好业务,也要管好党务。同时《意见》指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一个有机整体,各级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责无旁贷,必须坚守责任担当,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履行好。 
 
 
        (视频编辑:龙威      文字编辑:张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