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停批套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含)的商品住宅建设

30.09.2017  10:28

  中新网海口9月29日电(记者王子谦)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规划委员会29日发布《关于严格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

  该通知称:各市县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上述商品住宅包括酒店式公寓,但不包括保障性住房及面对本地居民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宅、共有产权住宅。各市县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批准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可按照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商品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继续实施。

  海南省政府同日公布了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的相关措施,其中包括永久停止该省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四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开发新建外销房地产项目,严禁海岸带可开发的一线土地用于开发商品住宅,即日起停止产权式酒店项目规划报建审批等措施,进一步严格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审批等措施。(完)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