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召开会议贯彻落实深化“两个暂停”政策意见

30.09.2017  16:18

9月29日,省城乡住房建设厅召集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要求各市县住建部门加快落实9月28日省政府出台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要求,把政策执行到位、宣传到位,各市县可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政策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各市县住建部门要统一思想,正确认识,统一宣传,迅速把《意见》政策传达落实下去,要明确出台《意见》的目的之一是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省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通过总量控制、规范有序、提升品质、完善配套等综合措施,保障我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指出,自2016年“两个暂停”政策实施以来,全省商品住宅去库存去化期总体已经下降至合理区间。房地产产业作为我省的重点产业,需要保持一定增长速度,但不能再无序增长,要优化产业结构,让我省经济逐步摆脱对房地产业的依赖。各市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舆情监测,坚决遏制企业或有关机构对政策断章取义、误读或趁机炒作,制造市场紧张氛围。

会议强调,各市县住建部门要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处罚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国庆节期间,各市县住建部门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暗访、明访, 一旦发现有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代理商或中介机构趁机炒作、哄抬房价、虚假宣传、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暂停其预售许可、网签资格,严重者暂停半年以上,甚至清出海南市场。

同时,按照《意见》政策要求,我省要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发展。今天省住建厅与省规划委已联合下发《关于严格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上述商品住宅包括酒店式公寓,但不包括保障性住房及面对本地居民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宅、共有产权住宅。各市县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批准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可按照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商品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继续实施。

 

摘自《海南日报》2017.9.30 孙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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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海口10月10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南中新网海南频道
我省出台深化“两个暂停”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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