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稽查局开展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专项整治行动试点

02.07.2018  17:24

  近日,根据省局2018年工作计划,省局稽查局分别联合省局药品流通处、琼海市局和海口市美兰区局开展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专项整治行动试点。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工作要点》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药监〔2018〕19号)的要求,按照《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专项整治行动试点方案》的统一安排,6月19日,稽查局会同省局药品流通处、试点地区的琼海局和美兰区局分管领导、药品监管及稽查负责人,召开了专项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商讨完善试点工作方案。 

  6月20日-25日,稽查局药品流通科分别联合琼海局和美兰区局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对试点地区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零售药店和药品使用单位共18家进行检查,其中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2家,零售药店10家,药品使用单位5家。其中,提请撤销GSP证1家,当场行政处罚4家,责令改正5家,立案查处1家。 

  下一步,省局稽查局将根据试点整治情况,总结试点经验,疏理检查重点,完善全省整治方案,为下阶段全省开展非法渠道购入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全方位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