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圆满完成上半年监督抽样和不合格食品药品核查处置工作

26.07.2018  13:12

  根据省局监督抽样工作安排,上半年,稽查局本级共完成国抽任务131批次(其中普通食品12批次、保健食品4批次、药品91批次、化妆品24批次),省抽6批次(食盐)。组织实施及督查指导市县对103批次不合格食品药品进行后处置,办结56批次(其余按要求在第三季度办结),涉及全省所有市县,按规定时限处置完成率达100%,得到国家总局通报表扬。

  近年来,稽查局坚持把监督抽检作为发现问题的导向,严格按照总局规定要求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理,以达到处置一个企业的问题,解决一个行业的隐患,防范一个区域风险的目标。

到市县进行不合格后处置督查

  一是,遵照规程,严格要求。按照抽检不合格食品药品后处理有关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转办单》或抽检信息系统将不合格报告交办相关市县局,确保每份检验报告有调查,每批不合格产品有处置,及时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是,强化督查,权威推动。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牵头,成立三个督查组,责任到人,分“东、中、西”三个片区对相关市县进行专项督查指导,确保对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六个到位”,即“产品控制到位、源头追溯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信息报送及管理到位”。

  三是,分析研判,防控风险。定期深入分析不合格产品的类型、区域分布和产生的原因,认真查找产品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形成专题报告,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

  

豆制品抽样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