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严格规定中小学生作息时间 减轻作业禁止补课

23.08.2014  01:17

  8月22日,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为减轻中小学生负担,省教育厅明确通知,限定走读制学生上午到校不能早于某一个时间点,严禁学校利用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到校集中补课或上新课。

  根据现行规定,海南省走读制学生上午到校时间:夏秋季小学不得早于7时40分,中学不得早于7时20分;冬春季小学不得早于8时,中学不得早于7时40分。

  寄宿制学生早上起床时间:夏秋季小学不得早于7时10分,中学不得早于7时。冬春季小学不得早于7时30分,中学不得早于7时10分。晚上就寝时间应不迟于22时。

  寄宿制学生可适当安排学生早操、早读、晚自习。早读时间不超过30分钟。晚自习时间小学不超过1课时,中学不超过2课时。寄宿制学校晚自习时间不得集体上课,但必须安排教师跟班个别辅导和答疑。

  全省各小学、初中应严格实行五日作息制,严禁学校利用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到校集中补课或上新课。

  另外,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时量,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小学一至二年级作业当堂完成,不留课外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只布置语文、数学两科课外作业。作业总量中年级每天不超过30分钟,高年级不超过45分钟。初中布置语文、数学、外语三个学科的课外作业,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

  课外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保证学生课业负担适量。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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