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夏秋季小学走读生7:40后到校 课外作业不超45分钟

23.08.2014  13:26

   海口网8月23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任锦雯)21日,省教育厅下发《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对我省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时间,作息时间,早操、早读和晚自习安排,课时安排,寒暑假期和课外(家庭)作业时间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关键词:课外活动每天一课时

  根据要求,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教育教学时间安排为: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艺术节、运动会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第二学期毕业复习时间增加2周)。在校周学时和周活动总量全省统一为:小学一、二年级在校学习时间每周26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在校周活动总量31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0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在校周活动总量35课时;初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4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周活动总量39课时。

   关键词:夏秋到校不早于7:40

  作息时间方面,走读制学生上午到校时间为:夏秋季(每年4月第一个星期一开始至11月第一个星期一之前)小学不得早于7时40分,中学不得早于7时20分;冬春季(每年11月第一个星期一开始至第二年4月第一个星期一之前)小学不得早于8时,中学不得早于7时40分。走读制学生下午离校时间为:夏秋季小学不得迟于16时50分,中学不得迟于17时30分;冬春季小学不得迟于16时40分,中学不得迟于17时20分。寄宿制学生早上起床时间夏秋季小学不得早于7时10分,中学不得早于7时,冬春季小学不得早于7时30分,中学不得早于7时10分。晚上就寝时间应不迟于22时。

   关键词:一二年级上午三节课

  课时安排方面,《通知》明确,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二年级上午安排3节课,下午安排2节课和不少于1课时的课外活动,学校每周还可另安排1课时的教育教学活动;小学三至六年级上午安排4节课,下午安排2节课和不少于1课时的课外活动;中学上午安排4节课,下午安排3节课和不少于1课时的课外活动。课间安排课间操和眼保健操。

   关键词:寒假不得超过三周半

  寒暑假期方面,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根据规定,寒假时间长度不得超过3周半,暑假时间长度不得超过8周,具体校历安排由省教育厅负责确定;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务院或省政府安排的时间执行。全省各小学、初中应严格实行五日作息制,严禁学校利用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到校集中补课或上新课。

   关键词:小学课外作业不超45分钟

  课外(家庭)作业时间方面,小学一至二年级作业当堂完成,不留课外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只布置语文、数学两科课外作业。作业总量中年级每天不超过30分钟,高年级不超过45分钟。初中布置语文、数学、外语三个学科的课外作业,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课外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保证学生课业负担适量。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