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在家中吸毒 一男子引祸上身被判刑

17.03.2020  12:42

      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黄某海因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9年10月6日17时左右,被告人黄某海在澄迈县瑞溪镇山尾村和李某友干活时,接到黄某好的电话称有毒品可以吸食,并表示要将毒品拿到黄某海位于澄迈县瑞溪镇山尾村的家中吸食。被告人黄某海表示同意后,黄某好便叫上黄某甫、李某友等四人到黄某海家中,使用自制吸毒工具吸食毒品。2019年10月24日18时许,民警将黄某海抓获。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海无视国家法律,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法院根据被告人黄某海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