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安全生产简报(2015年第5期)

06.06.2015  20:21

海南安全生产简报  

第5期·总298期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4日

2015年1至4月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今年1至4月份,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呈“三升一降”态势,其中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两项指标同比略有上升,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大幅下降,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平稳。

一、4月份事故情况

(一)基本情况

4月份,全省发生各类事故574起,直接经济损失708.62万元,同比分别增加280起和320.62万元,分别上升95.24%和82.65%,其中火灾事故指标大幅上升占主要原因;死亡45人,受伤127人,同比分别减少24人和186人,分别下降34.78%和59.42%。未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和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二)行业事故情况

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5起、死亡40人,同比分别减少91起和26人,分别下降46.43%和39.39%。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9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减少12起和12人,分别下降57.14%和75%。

火灾事故466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371起和1人,分别上升390.53%和100%。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9起,同比减少5起,下降35.71%,无人员死亡,同比持平。4月4日—6日清明节期间,全省共发生火灾101起,无人员伤亡,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127次,出动车辆249辆次,出动警力1485人次,疏散被困人员6人,抢救人名群众财产损失价值71.3万元。

     

工矿商贸其他行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2人,分别上升50%和100%。其中建筑施工行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2人,上升100%和200%;工商贸其他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持平。

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航飞行5个行业未发生事故。

二、1至4月份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1至4月份,全省发生各类事故1756起,死亡224人,直接经济损失2487.65万元,同比分别增加235起、1人和170.24万元,分别上升15.45%、0.45%和7.35%;受伤820人,同比减少201人,下降19.69%。全省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同比分别减少4起和20人,分别下降66.67%和76.92%。

(二)行业事故情况

1.道路交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30起,死亡199人,受伤817人,直接经济损失323.2万元,同比分别减少71起、5人、199人和111.3万元,分别下降10.13%、2.45%、19.59%和25.62%。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71起,占道路交通事故的11.27%;死亡29人,占14.57%。

     

2.工矿商贸。工矿商贸其他行业发生事故9起,直接经济损失843万元,同比分别减少3起和61万元,分别下降25%和6.75%;死亡13人,受伤1人,同比均增加1人,分别上升8.33%和100%。其中建筑施工事故5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减少3起、1人,分别下降37.50%和12.50%;工商贸其他行业事故4起,同比持平,死亡6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50%;金属与非金属矿、烟花爆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行业没有发生事故。

3.火灾。发生火灾事故1112起,死亡6人,同比分别增加308起和3人,同比分别上升38.31%和100%;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721.45万元,同比分别减少4人和183.86万元,分别下降80%和20.31%。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63起,占火灾事故的5.67%,无人员死亡。

4.渔业船舶。发生渔业船舶事故5起,死亡6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600万元,同比分别增加2起、3人、1人和540万元,分别上升66.67%、100%、100%和900%。

5.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民航飞行4个行业实现安全无事故。

三、主要特点

1至4月份,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道路交通事故形势较为平稳。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均下降,分别为事故起数下降10.13%,死亡人数下降2.45%,受伤人数下降19.59%,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5.62%。二是较大事故控制指标下降明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下降,分别为下降66.67%和76.92%。三是全省19个统计单位中,海口、万宁、临高、琼中等4个市县总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实现了“双下降”。四是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民航飞行等7个行业没有发生事故。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做好汛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据中央气象台预测,2015年汛期全国降水总体偏多,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明确工作目标,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确定重点工作环节,亲自检查推动。要做到有专门机构管理、专门人员负责,把相关工作落实到企业,任务分解到现场。要大力开展各类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安全监管、气象、水利、国土资源、海洋等部门要加强横向协调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协同应对。要完善预警预报设备设施,畅通信息传递沟通渠道,做到响应迅速、应对有效。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要进一步检查完善应急预案,通过构建事故情景,加强应急演练,熟悉应对措施。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1—4月份,我省火灾事故居高不下,发生事故1112起,死亡6人,同比分别增加308起和3人,同比分别上升38.31%和100%。5月份以后,将进入我省持续高温季节,是火灾事故多发易发期,各市县政府要结合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当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常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伏季休渔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1—4月份,我省渔业船舶行业四项指标同比均大幅上升,分别上升66.67%、100%、100%和900%。5月份我省将进入伏季休渔期,各市县要做好休渔期的安全监管,确保渔船渔港安全度休。休渔期间渔船集中停泊,各地要加强渔船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抓好防火、防台工作。一是全面清理港池及航道内的碍航物,做好伏休渔船的泊位安排工作;二是会同渔港所在地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逐船落实安全责任制;三是加强渔船渔港防台、防火工作的检查指导,重点检查休渔渔船的值班制度、明火作业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

 

附件:1. 2015 年1至4月份全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表

2. 2015年4月份市县生产安全事故及死亡人数情况表

3. 2015年4月份市县安全生产主要指标情况表

 

 

(此件主动公开)

 

报: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省长助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

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办公厅,省委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

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县政府,各市县安全

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市县政府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