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后重操“盗”业 海口一男子“三进宫”

29.07.2019  09:30

      海口一男子韩某曾两次因盗窃自行车获刑,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又起盗窃之念。去年10月,其在海口市海甸岛一东路某商业街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今年7月28日从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依法对韩某提起公诉。

      据悉,韩某于2015年开始偷盗自行车,时常在海口市多个街道、小区流窜,寻找作案目标,看到公共场所无人看管的山地车便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撬锁偷走。得手后,韩某将偷盗的自行车存放于家中,并对自行车的零件进行拆换,以达到车主认不出来的目的,最后再将改装后的自行车卖掉。

      经查,韩某2016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7年6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7年11月刑满释放。出狱后未满一个月,韩某又重操旧业。2018年10月,韩某在作案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从其家中查获自行车51辆、部分自行车零件及扳手、螺丝刀、钳子等多件作案工具。韩某于2015至今已偷盗自行车58辆,目前已销赃7辆,获利1000多元。

      经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美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1544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韩某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故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处罚金6000元,并将部分车辆发还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