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组织卖淫非法谋利2997万余元 首要分子黄某获刑14年

20.07.2019  09:41

      三亚

      组织卖淫非法谋利2997万余元

      首要分子黄某获刑14年

    7月19日上午,三亚市两级法院对3起44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

      黄某虎等39人组织卖淫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是三亚市两级法院近年来审理及公开宣判的影响力较大的涉恶势力犯罪案件。经审理查明:从2017年开始,黄某虎、张某共同出资在某会所5号楼租赁若干房间作为卖淫场所,后逐步形成以其2人为首,周某曦、蔡某、万某为骨干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陆续纠集杨某等34人协助组织卖淫。而黄某虎妻子赵某萍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掩饰隐瞒,共计人民币303.5万元。自2017年6月至案发,该会所营业收入2997.28万余元。2018年10月22日,黄某虎、张某组织卖淫犯罪集团被省扫黑办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

      上诉人黄某虎、张某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三亚中院二审认定,对一审判处的被告人黄某虎、张某犯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有期徒刑12年,被告人周某曦、蔡某、万某是犯罪集团的骨干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有期徒刑8年、有期徒刑7年。其他人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不等刑罚,予以维持。

      当天,三亚中院还对黄某兴、莫某勇、林某、韦某智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进行了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被告人董某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董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