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2015年将投27亿余元用于解决十大民生问题

27.01.2015  18:32

      原标题:三亚2015年将投27亿余元用于解决十大民生问题

      1月27日,记者从三亚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获悉,为解决人民群众最急需、最盼望、反映最强烈的民生问题,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2015年,三亚市委、市政府拟落实十项为民办实事事项,涉及教育发展、城乡医疗一体化建设、社会保障和关心困难群体、促进就业、住房保障、平抑物价和建设菜篮子、方便居民出行、生态环境保护、文化体育建设和农村发展等十个方面,共需投入资金275714万元。

      一、优先发展教育

      完善三亚市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农村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机制。落实义务教育“五免一补”、普通高中“四免一补”和中职教育“三免一补”助学政策及实施公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制度。按每人每天4元标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营养工程,惠及全市农村中小学生4.64万人。给予民办幼儿园及民办中小学校教育财政支持,扶持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发展。

      二、推动城乡医疗一体化建设

      实行全市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2015年全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全省统筹,市财政按每人109元标准进行缴费补助,惠及全市44.5万人,保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提高我市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标准,常住人口人均市级补助30元,流动人口人均市级补助4元。加强我市各医疗卫生机构专用设备配置,提高我市医疗服务水平。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地中海贫血筛查服务,提高我市优生优育水平。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关心困难群体

      足额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被征地农民奖励代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扶持就业及发放生活补贴。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惠及17.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

      实施城镇老年居民财政资金补贴,惠及1244人。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将城市低保对象人月均保障标准由480元提高到590元。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将农村低保对象人月均保障标准由400元提高到480元。

      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分散供养农村五保户人月均供养标准由450元提高到500元,集中供养五保户人月均供养标准由500元提高到550元。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助,百岁以上每人月补助由750元提高到870元,90-99周岁每人月补助由270元提高到300元,80-89周岁每人月补助由150元提高到175元。

      对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每人每月补助1100元,居家安养每人每月补助450元;对肢体、视力、精神、智力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市级补助275元,对听力、言语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市级补助350元,对肢体、视力、精神、智力、听力、言语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市级补助120元。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等参加医疗保险和住院实施救助,对全市城乡患有重特大疾病的贫困低收入人群实施医疗救助。

      实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给予60周岁以上的“三无”老人每人每月补贴600元,给予60-69周岁享受低保、子女属于残疾重病无力承担赡养义务的特殊家庭的特困老人、8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300元。

      四、积极促进就业

      积极开展就业、再就业和创业培训,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鉴定。对2800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培训,对520名农村劳动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活动。

      五、推进住房保障建设

      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改造全市农村危房6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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