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海口乡镇农村老年人也能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记者从海口市民政局获悉,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于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确定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经过各地申报和专家评审,确定了28个市(区)为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海口作为我省唯一的入选城市名列其中。
据了解,海口已于2002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养老需求和社会服务供给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自2009年启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来,海口目前全面加强了敬老院基础设施、规范服务、提高供养水平等方面管理,采取“公办民营”的委托社会化服务管理模式,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使海口敬老院的居住环境和服务管理水平得到极大的提升。同时,充分发挥日间照料中心的作用,包括海口市滨濂社区、玉沙社区、新安社区、海口港社区、龙舌坡社区在内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均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为加快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缓解海口养老床位不足问题,海口市民政部门还于去年安排2600万元建设26家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不断满足农村养老服务需求。目前,海口已有超过11个镇(农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让乡镇、农村的老年人也能享受到城里老人一样的居家养老服务。
记者了解到,随着海口市入选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海口将继续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扩大服务设施在城乡社区的覆盖面,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领域,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市场化。同时,继续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做好高龄老人补贴工作。完善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开展敬老院社会化管理调研,进一步提高“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
海口入选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乡镇农村老年人也能享受居家养老服务